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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分清收购过程中的三个事件 购买者收房前必须弄清的事项有哪些?

企业收购过程中可能涉及三个事件,一是丙公司股东的变更;二是有关资产的转让;三是有关债权债务的转移。(一)丙公司股东的变更。甲、乙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使丙公司的股东由乙变为甲。而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必须考虑下面将谈到的有关资产和债务的处理。(二)有关资产的转让。与企业收购有关的资产可能包括两部分,...

企业收购过程中可能涉及三个事件,一是丙公司股东的变更;二是有关资产的转让;三是有关债权债务的转移。(一)丙公司股东的变更。甲、乙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使丙公司的股东由乙变为甲。而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必须考虑下面将谈到的有关资产和债务的处理...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必须分清收购过程中的三个事件 购买者收房前必须弄清的事项有哪些?

必须分清收购过程中的三个事件

企业收购过程中可能涉及三个事件,一是丙公司股东的变更;二是有关资产的转让;三是有关债权债务的转移。

(一)丙公司股东的变更。

甲、乙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使丙公司的股东由乙变为甲。而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必须考虑下面将谈到的有关资产和债务的处理。

(二)有关资产的转让。

与企业收购有关的资产可能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丙公司所有的资产,实际上与股东的变更没有关系,这部分资产在股东变更前与变更后一直是由丙公司这一独立法人控制,而随着丙公司股东的变更,实际控制人由乙公司自然转为甲公司。另一部分是由乙控制的资产,这部分资产与丙公司密不可分,由于丙公司的股权变更,这部分资产也必须随之转移,否则可能导致甲对丙的收购变得无意义。而这部分资产的转移,需要作专门的安排。

收购实务过程中,甲、乙公司的决策者可能对收购的目标只有一个笼统的认识,但具体标的是什么,是丙公司的股权、还是丙公司控制的资产、还是乙公司控制的资产如果混淆不清,在后面的具体操作中就不能形成清晰的法律关系。

(三)有关债权债务的转移。

在收购前,乙可能与丙有着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本次收购对这些债权债务的处理可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维持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将来丙公司要继续承受相应的债权债务,这样对本次收购没有影响;而更多的情况是希望将这些债权债务在本次收购过程中予以解决。是债权人放弃债权,还是债务人立即归还债务,实质上形成了一种债务重组或债务转移的关系。

实务过程中,很多当事人简单地采取放弃债权的处理方式,而不是与整个收购过程统筹考虑,导致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承担了极大的纳税负担。

空壳公司收购过程是什么样的?

首先,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虽然我国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一些特殊行业会对注册资本限额和实缴资本有限制;

其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收购者应当尽最大可能的调查空壳公司是否存在隐形债务,否则收购后将产生一系列纠纷;

再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是否照常进行年检,是否履行零申报手续,是否存在真实的经营行为。

最后,收购空壳公司,一定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将收购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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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者收房前必须弄清的事项有哪些?

房产买卖纠纷中,很多都是由于购买者收房前没有注意商品房的有关信息导致的。那么,购买者收房前必须弄清的事项有哪些?购买者收房前需要查验房屋的哪些方面呢?购买者收房时,怎么才能避免出现相关的房屋买卖纠纷?

一、钥匙和房子有了这两样算不算收房?

还得有三书一证一表和消防验收

大足的刘先生等人高高兴兴去收房,却没拿到合同约定的两书一证,为此纳闷不已:“只拿到钥匙,这能算收房吗?”近日,经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调解,开发商自知理亏,只得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1万余元。

2010年5月,刘先生等人先后同当地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当年底交房并书面通知,验收交房时开发商应提供《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简称两书一证),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将按日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仅通知购房户到物管处领取了交房钥匙,并未发出书面通知和签署商品房交接单,也未向购房户出示两书一证。这让刘先生等人纳闷不已。

2011年5月30日,开发商才提供了两书一证。刘先生等14名购房户认为,开发商晚了5个月交出两书一证,属于逾期交房,2013年初向大足区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却认为,2010年底通知购房人领取新房钥匙时,他们并未提出异议,这是对交房条件的认可。这是一种事实的交付行为,不存在逾期交房。

没有按期提供两书一证,也算逾期交房。法官调解后,该系列案件当庭裁判,开发商支付这14名购房户逾期交房违约金111240元,并当庭兑现。

接房要看三书一证一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如今购房者接房时一定要查看三书一证一表,齐全后才能接房。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

另外,根据《消防法》,楼房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

二、楼房长胖长高遭罚款后还赔业主吗?

严重超规不能排除开发商的民事责任

很多购房者认为,接房完成后就可以安心入住了。其实,接房后也可能会遇到问题。江北区某楼盘规划建设2.7万平方米,最终却建成3.4万平方米,业主接房后以小区环境、生活舒适度、房屋价值降低为由,向开发商索赔。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开发商赔偿业主损失近万元。

2011年4月11日,黄某在江北区购房了一套商品房。根据规划部门的审批,该小区规划许可面积为27000余平方米。然而,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不但增加了楼层,还增加各楼层面积,最终使该小区建筑面积达到34000余平方米,超出审批近7000平方米。当地建委查出开发商违规后,对其罚款745万元。

2012年底,业主黄某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就违规超建行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开发商却表示,违规超建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就不该对业主承担民事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违规超建行为在被行政处罚之后,是否还需对业主承担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分歧。具体到本案而言,开发商违规超建面积近7000平方米,占规划许可面积的近四分之一,属于严重超规模建设,对业主居住环境和舒适度造成的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本案中,行政处罚并不排除开发商的民事责任。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业主黄某9700余元。开发商不服,2013年7月上诉。重庆一中院日前维持原判。

必须分清收购过程中的三个事件 购买者收房前必须弄清的事项有哪些?

购房的流程之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买房详细流程

流程一:看楼

首先,购房者应该去现场看房,重点关注楼盘有无预售资格。在检查楼盘有无预售资格的流程里,重点是查商品房预售证,如楼盘是否没有预售证就公开进行内部认购、是否把预售证挂在售楼部显眼处、预售证是否过期等。房屋质量方面,建议到现场查看有无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等问题。

其次,购房者应该上网查发展商资质,查验所选购的住房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如果选购的住房是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应了解该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等。

流程二:买楼

首先,购房者应慎签认购书。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签认购书时常会引发一系列纠纷,具体表现在购房者要收回定金,而发展商却不一定会退还。因此,为避免过多的麻烦,购房者在决定买房,可以向发展商提出看正式合同样本,在觉得正式合同可以接受的情况下,再签署认购书,以免被套牢。

其次,购房者要看认购书是否能保证公平。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价格计算;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大家要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最后,房款必须支付到监控账户。购房者应将房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银行监控账户上,不要直接交给开发商或者中介。房款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体如何分期,可以由双方约定。比如购买者可以留15%的房款,其中10%可以在出卖人交付使用之前支付,5%的房款可以在预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支付。

流程三:正式签约

标准格式的购房合同文本并非不能增删、也不能更改。消费者在签购房合同时有权利仔细琢磨合同的条款细节,对其中不满意处提出改动要求。同时,购房者还应注意格式合同中的空白待填处,要懂得把许多保障自己权益的细节填上,并规定达不到条件应承担的后果。

买房注意事项

1、买房子尽量买一期开发的,一般说来价格便宜而且质量好。

2、买房前试验隔音情况,否则会很痛苦。

3、不要买二层,一般厨房下水道是二层往上一条,一层独立一条。这样二层是最容易发生堵塞的,如发生堵塞倒灌,其状惨不忍睹。

4、买房子要注意不要买临街的,噪音太大,即使是一条小路,也有发展成菜市场的潜力。

5、窗子外侧一定要是往外倾斜,否则窗子上的密封胶老化了就会水淹七军。

6、窗户的纱窗一定要买内置的,否则掉在地上还好,掉在人上就难办了。

7、窗户是推拉式,在中间关的,密封性好。

8、注意你所买的房子的位置,小心你的楼下空地成为停车场。

9、不要买顶层,顶层容易出现漏水现象,虽然能修理但耗时耗力,修理时间极可能被无限延长不要买带厨房下水道的地下室,否则崩溃是早晚的事情。

10、卫生间的防水很重要!!!一定要鼓动你的楼上和你一起在交房时做足48小时的闭水试验,确定其防水性能,否则一旦漏水后果会非常痛苦。

11、要注意小区里的车位数量,也许近期你不买车但不带表以后不会。

12、家里的水管,暖气管道都要打压试一下,尤其是暖气。个别暖气片,会直接影响室温,如果安反了,想要改过来极其困难,全安反了还可以在外面改,但如果安错了一两片,则要砸地面。

13、如果你的房子是带单元对讲的,那别买一层,关门声能让你疯掉,报警声威力更是惊人。

14、房子里的对讲系统一定要问明性能和使用方法,并且仔细试验,否则那些宣传中优越的性能可能只是宣传而已。

15、厨房一定要有地漏,这样有个万一水管爆裂,还有个地方漏水,不至于让家里成了太平洋。

16、千万不要相信那些售楼小姐说的什么外国进口门窗,越是如此,门窗配件越难买,后期物业根本弄不了。

17、家里的入户门带猫眼的是防盗门,不带猫眼的是防火门,如果发生火灾猫眼会爆炸,但如果有陌生人,猫眼看得见。看你需要。

18、装修时不要动卫生间的地砖,不要自己重新做防水—除非你有钱没地方花,要知道开发商并不是心甘情愿的为你保修防水的,他们正愁找不到理由呢。

购房合同常见的六种“不公平条款”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下面将合同中经常出现的六种“不公平条款”之处一一列出,对照此程序,消费者见招拆招,可做到明明白白签约。

1、列明商品房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标准合同第三条的内容,消费者应留心其中填空处所填的条款,其中特别注意列明自然层数和层高几米。

2、房屋面积计价方式

房屋的合同价款一般按实际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合同中应列明面积出现变化时,楼价的变更及退房的条件。

3、交房日期条款

因建设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常常在交房上大做文章。一是只注明竣工日期,没有交付使用日期;二是交房日期极其含糊;三是既没有竣工日期,也没有交房日期。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年×月×日”,同时,还要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需承担的责任。

4、关于装饰、设备标准、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的承诺

现在有不少房地产纠纷都是由于货不对板而引起的。首先把交楼标准详细写进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用明确的条款来加以规范交楼的标准,如赠送装修、家电、橱柜等,应注明赠送的品牌和数量或加“不能低于样板房的标准”的字样,避免使用某些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所用的高档、豪华、进口等词语。

其次,将规划写进合同。如游泳池和会所不得向外营业、泳池的面积等都要写清楚,尤其是要求发展商不得主动提出把原规划的花园改变用途,其他承诺的配套也应列明。

5、关于产权登记

取得房产证是买家最关注的事情。在签订合同时,建议买家勿接受发展商“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产证,不退房,只支付××违约金”的类似约定。购房者要在合同中约定:如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不能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开发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退还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6、保修责任

说到保修责任,购房者要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不能少于法律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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