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债权债务

公司过户后怎样处理债权债务纠纷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呢?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比如公司经营住所的变化、经营范围的变化、负责人的变化等。公司的这些变更可能涉及公司的债权债务。就比如我想把自己名下的公司转让给其他人,让其他人来继续经营这家公司,而我不再经营这家公司,从公司中退出,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如何处理?事实上,这种变更...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比如公司经营住所的变化、经营范围的变化、负责人的变化等。公司的这些变更可能涉及公司的债权债务。就比如我想把自己名下的公司转让给其他人,让其他人来继续经营这家公司,而我不再经营这家公司,从公司中退出,...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公司过户后怎样处理债权债务纠纷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呢?

公司过户后怎样处理债权债务纠纷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比如公司经营住所的变化、经营范围的变化、负责人的变化等。公司的这些变更可能涉及公司的债权债务。就比如我想把自己名下的公司转让给其他人,让其他人来继续经营这家公司,而我不再经营这家公司,从公司中退出,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如何处理?事实上,这种变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股权变更,二是公司负责人变更或法人变更。但是,无论是股权的变更还是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公司的主体地位都没有变化。其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公司股权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而消除。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变更后的公司继承。因此,除非另有约定,即使公司转让给他人,公司仍然对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享有权利。因为公司以公司的独立财产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股东或负责人的财产承担责任。

债权债务纠纷官司该怎样打

(一)证据

1、谁负责提供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2、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二)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

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三)利息的相关问题

1、双方没有约定借贷期限内的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法院不支持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包括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会支持;超过年利率24%但没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属于法院放任不管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要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没支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会支持。

公司过户后怎样处理债权债务纠纷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呢?

《公司过户后怎样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相关阅读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呢?

公司的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

1、一般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法定情形,股东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有限公司欠款由谁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首先用公司的所有财产来清偿债务,除非股东没有完成出资或有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要在出资范围内清偿债务,否则公司债务就跟股东没有关系。不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跟自己的财产独立分开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要找谁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由公司的财产来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一般是找公司进行偿还,如果对方不进行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还不偿还的,可在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首先用公司的所有财产来清偿债务,若股东没有完成出资或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要在出资范围内清偿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跟自己的财产独立分开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无力偿还的情况可以申请破产,破产后需要做注销登记。

责任有限公司注册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公司被告股东受牵连吗

如果公司与他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公司是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那么,公司被告股东会受牵连么?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是分开的,股东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特定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种,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种,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第四种,当公司破产,股东担任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公司过户后怎样处理债权债务纠纷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呢?

债务公司纠纷如何处理是债权的

一、债务公司纠纷如何处理是债权的?

公司间产生债务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面对欠债不还应该注意哪些

1、调查对方的经济状况,俗话说不怕不还钱的就怕不要命的,所以最好先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掌握其财产动向,这样就能知道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

2、针对对方借钱的事情收集有效证据。比如电话录音、欠条以及其他的方式等等,这些都是证明彼此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凭证,如果没有这些有效的证明,最终能否成功就不好说了。

3、欠债不还的应付准备工作是书面或者是其他形式通知对方,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并告知如果到时间之后不还钱,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当然不能恐吓,否则就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