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为利用其土地而享有的权利,具体定义与解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地产地役权是一种无形权,由土地所有者为了特定目的(如通行、取水等)而依法取得的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产地役权通常由合同设立,需登记对第三人有效...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地产地役权的法律定义与解释
地产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为利用其土地而享有的权利,具体定义与解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地产地役权是一种无形权,由土地所有者为了特定目的(如通行、取水等)而依法取得的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产地役权通常由合同设立,需登记对第三人有效,内容应明确用途、期限及费用承担方式在法律上,地役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并须履行相关义务,如支付费用,否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地产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为了利用其土地而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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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名词解释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例子:比如,甲和乙的农田相邻,甲为浇灌自家农田必须从乙的农田里挖一条渠,此时甲可以和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甲付给乙一定的报酬,从而取得从乙的农田挖渠的权利甲就叫做需役地人,乙就叫做供役地人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司法解释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作出了下面几点规定:
第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指的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十亩以上;
第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指的是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以此来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从而导致基本农田超过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十亩以上的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第三,单位触犯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前面两条规定确定;
第四,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