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章关于婚姻关系中财产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债务责任方面,则是有所区别一般而言,如果丈夫的债务是由于个人消费行为引起,并且该消费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那么妻子可以选择是否承担相...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老公欠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章关于婚姻关系中财产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债务责任方面,则是有所区别一般而言,如果丈夫的债务是由于个人消费行为引起,并且该消费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那么妻子可以选择是否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果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生活所需,或者为双方共同利益,则双方可能需要共同承担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债务产生的原因、夫妻财产状况以及当地法院的具体判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章第三节关于婚姻关系中的财产规定:第五十七条:夫妻共同生活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六十一条:夫妻可以约定专属性项没有约定的,夫妻以外的第三人与夫妻一方订立合同,形成的财产性权益,除证明该第三人知道该物品、财产等专属于夫妻一方或者以夫妻一方的单独出资为基础预期获取全部权利外,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六十二条:夫妻对家庭债务,有负偿还的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请求免除其负偿还的责任:(一)夫妻之外的第三人与夫妻一方订立合同,造成家庭债务,除证明该第三人知道该物品、财产等专属于夫妻一方或者以夫妻一方的单独出资为基础预期获取全部权利外;(二)债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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