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纠集、容留或者引诱他人卖淫,提供卖淫场所,介绍卖淫的行为该罪名属于刑法中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之一,旨在打击通过组织、策划或帮助他人进行卖淫活动,从而扰乱社会风气和破坏...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组织卖淫罪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纠集、容留或者引诱他人卖淫,提供卖淫场所,介绍卖淫的行为该罪名属于刑法中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之一,旨在打击通过组织、策划或帮助他人进行卖淫活动,从而扰乱社会风气和破坏良好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以牟利为目的,纠集、容留或者引诱他人卖淫,提供卖淫场所,介绍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涉及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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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怎么认定
组织卖淫罪怎么认定?本罪与犯罪集团界限本罪的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淫的过程中通常采用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因此在触犯组织卖淫罪的同时,又可能触犯强迫卖淫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条规定:“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仍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在组织他人卖淫过程中故意重伤害被组织人,则单独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当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常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这一点与犯罪集团比较相似,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1)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不是犯罪情节;(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只是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构成犯罪;(3)犯罪集团一般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并长期或多次进行一种或多种犯罪活动而组织卖淫罪不以是否具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及犯罪活动的时间、次数为构成要件

协助组织卖淫罪能取保吗
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刑法》对此规定两个量刑幅度,一般情形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行为人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