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立功是刑法中重要的减轻处罚制度,旨在鼓励犯罪分子主动投案及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和第68条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等国家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情况立功则是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如何解决自首并立功的问题
自首和立功是刑法中重要的减轻处罚制度,旨在鼓励犯罪分子主动投案及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和第68条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等国家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情况立功则是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中,犯罪人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其他案件或揭发同伙或其他犯罪分子的罪行,从而作出积极贡献
在处理自首和立功的问题时,应首先确认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对于自首者,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处罚;对于立功者,则可能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建议犯罪分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在侦查、审判过程中积极配合如果有线索或证据可提供以帮助解决其他案件,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以期获得立功的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犯罪都适用自首和立功制度对于特别严重犯罪,这些规定可能不适用此外,即使符合条件,最终是否减轻或免除处罚,还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自首的规定
(一)犯罪以后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二)自首且系从犯,被侮辱、诱骗参加的,不予刑事处罚;
(三)自首若有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8条:立功的规定
犯罪后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严重伤残、致人死亡,虽然不具备自首条件,但能够主动投案,并在侦查、审判过程中如实交代犯罪情节,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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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和自首问题有哪些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自首认定详见该解释第一条、第二条: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第二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体内藏毒的自首如何认定
体内藏毒的自首分为两种:
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是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被发现,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第二是犯罪事实已经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第三是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已经被发现,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根本条件,即犯罪嫌疑人必须以各种方式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2、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要求如下:
(1)特别自首的主体只能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
(2)特别自首必须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