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后,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停止车辆,不得逃离现场,以免构成交通肇事罪其次,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二次伤害,并及时报警,让交警进行专业处理和记录在等待交警到达期间,双方可就基本情况进行沟通,...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广州车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在广州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后,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停止车辆,不得逃离现场,以免构成交通肇事罪其次,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二次伤害,并及时报警,让交警进行专业处理和记录在等待交警到达期间,双方可就基本情况进行沟通,但需注意避免承认或否认责任,以防日后产生争议同时,当事人应尽快联系保险公司,启动碰撞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程序如果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则应当优先救治,治疗过程中的费用的相关凭证需妥善保存此外,双方可尝试协商解决,但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事故时,应注意保留所有证据,包括现场照片、医疗费用单据等,以备后续使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持现场不变,不得离开现场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规定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位置,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事故的有关部分进行毁坏或者移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在公共场所,即使不是故意,也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有逃逸等严重情节的,处不少于三年

《广州车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相关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辆如何处理
对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辆的处理主要是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出于查清事故事实的原因,交通警察是有权力扣留肇事车辆的,但是必须按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不得扣留所载货物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第37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38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44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的处理如下:对方故意拖延或拒绝赔付相关赔偿在事故调查中,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也一直配合交警的调查,但等到事后进行赔偿时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让保险公司先将修车的钱给受害方,然后再由保险公司自己和对方打官司要回赔偿金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求偿权当对方无法赔偿,以及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在现实生活中,基本上90%以上的全责不赔偿情况,都可以通过代位追偿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