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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的上班时间如何界定 工伤如何界定和如何赔偿

在工伤认定中,上班时间的界定是一个关键问题,直接关系到是否存在工伤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上班时间通常指的是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安排的具体工作时段在此期间,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因职业性病导致的损伤,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时间:即根据用人...

在工伤认定中,上班时间的界定是一个关键问题,直接关系到是否存在工伤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上班时间通常指的是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安排的具体工作时段在此期间,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因职业性病导致的损伤,通常可...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工伤认定中的上班时间如何界定 工伤如何界定和如何赔偿

工伤认定中的上班时间如何界定

在工伤认定中,上班时间的界定是一个关键问题,直接关系到是否存在工伤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上班时间通常指的是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安排的具体工作时段
在此期间,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因职业性病导致的损伤,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即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员工应当在岗并履行职责的时段
2.休息日和节假日:如果需要加班或参加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即便是在法定休息日,也可能被视为上班时间
3.加班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但仍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时段,同样属于上班时间范畴
4.出差和通勤途中:如果因工作需要出差或在往返工作场所的路途中发生意外,也被视为上班时间的一部分
5.特殊情况:如倒班、轮班等不规则工作时段,应根据具体工作安排来界定
同样,如果因特殊天气或者季节性原因导致的工作时间延长,也应当纳入考量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用的收取、缴纳、列入费用之日以及其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用人单位和个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过程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拦截、截留或者侵占
第37条:职工非因本人的故意或者过错,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倒闭破产的,不得停止清算,而逃避.security.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工人建立完整的劳动档案,公布工人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权益保障情况

工伤认定中的上班时间如何界定 工伤如何界定和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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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申请工伤提交的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注:1、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该规定见(劳动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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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界定和如何赔偿

工伤认定的标准按照程度的轻重分为十级
第一级是极重度的智能损伤;第二级是重度的智能损伤;第三级是有精神病症状比如出现一些极危险的行为,以此类推,第十级的症状最轻
与此对应的是工伤赔偿,第一级的工伤赔偿数额最多为伤者一年的工资;第二级的为22个月的工资,第三级的是20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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