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房东在租客延迟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收回租赁物品,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房地产租赁合同中通常会约定租客应按时支付租金,若逾期未付,则房东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其次,即便存在违约情形,...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延迟支付租金是否能收回租赁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房东在租客延迟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收回租赁物品,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房地产租赁合同中通常会约定租客应按时支付租金,若逾期未付,则房东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其次,即便存在违约情形,房东也不能直接收回租赁物品,而是应当依据法律程序处理如果租客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房东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租赁物以及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该义务的履行将使对方获得物质利益(如支付价金、报酬等),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同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出卖人或者提供劳务、服务的一方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债务,买受人或者接受劳务、服务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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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仍需要支付租金吗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仍需要支付租金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风险提示:租赁物毁损灭失属于谁的责任:
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如下:
1、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
(1)不可抗力等因素,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之间无须承担责任
(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但租赁物因此而灭失、毁损的,因承租人对此并无过失,出租人自然也无过失,但租赁物已毁损、灭失而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同样应准许当事人双方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承租人在此情况下应当就其无过失使用、收益租赁物负举证责任
2、租赁物因可归责于承租人一方的事由而灭失、毁损的,虽然承租人对此毁损、灭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此时合同如因无法实现目的而消灭,也属必然,只不过解除合同的权利在于出租人一方,承租人不得主张解除合同,而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害
3、租赁物因可归责于出租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构成债务不履行,应对承租人负债务不履行责任,并应赔偿承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商铺租赁税费征收的标准是
商铺租赁税费征收的标准是:
1、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2、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服务业—租赁业,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 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