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送货上门(极目锐评丨快递送货上门是不是法定义务?这原本不该是个“问题”)
快递新规送货上门根据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如果未征得收件人同意,快递企业是无权强制将快递件投放在快递柜的。末端派件——鼓励企业共享设施推广...
快递新规送货上门
根据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如果未征得收件人同意,快递企业是无权强制将快递件投放在快递柜的。
末端派件
——鼓励企业共享设施推广智能快递柜
不过,在送货上门方面,快递员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有些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件积压;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件被盗,等等。
正因为快递员有这些困扰,国家也鼓励“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要多样化。《条例》明确,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
《条例》提出,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
实名制
——身份信息不实快递企业不得收寄
在寄件方面,《条例》提到了实名制的问题。快递实名制是指寄件人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已于2015年底正式推行。
《条例》进一步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隐私保护
——泄露寄件人隐私最高罚款10万
快递实名制成为保障快递包裹安全的措施之一,但同时引发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担忧。
对此,《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损坏索赔
——可要求快递运单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赔偿
在运送途中,因快件损坏或丢失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关于索赔问题,《条例》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另外,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新的规定下来之后要求快递员必须要在放快递之前就要给买货人打电话,确认是否可以把货品放在快递柜中,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只有直接送货上门的,不可以私自的放在某一个地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蓝箭律师网相关律师。
快递新规送货上门拓展阅读
极目锐评丨快递送货上门是不是法定义务?这原本不该是个“问题”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6月28日,央视网发起话题:快递送货上门是不是法定义务?瞬间登上热搜榜。网络购物深入生活,但越来越多的快递不送货上门,不少消费者感慨,现在想见快递员一面越来越难了,说了送货上门,为什么服务打了折?(据6月29日央视网)
央视网相关新闻截图
2018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这里面包括两层意思,一是,送货上门并不局限于送到家,而是要送到与收件人或代收人约定的地点;二是,不管收件人或代收人是否要求当面验收,告知环节是不能少的。也就是说,如果收件人与快递企业约定了送货上门,并明确表示要当面验收,快递员就应该按规定做到位,没有任何折扣可打。
所以,现在还来问送货上门是不是快递的法定义务,无语中透着一丝心酸。这说明,大家基本没有感受到,快递将送货上门当成了法律义务,法律的规定很普遍地没有被执行,导致消费者连自身还有没有这个权益,都搞不清了。
安徽卫视视频新闻截图
其实,并不是每一个用户,都会不顾实际地,强行要求快递小哥送货上门。很多平时要上班上学的用户,还会觉得放代收点挺好,不然要一直接快递电话,协调时间当面验收,其实更麻烦。
大家不能接受的是,不打招呼就放驿站、快递柜,明明说好了送货上门却做不到,为大件支付了更多的快递费却还要自己下楼搬,这些不履行约定义务,不考虑用户体验的行为。
每次一说到送货上门,快递一方总是有很多苦水要吐。尤其是一线的快递小哥,要保证时效、送不过来等等,每个理由听上去都很有道理,但每一个又都是对用户的“道德绑架”。用户只是花钱买服务,并没有义务去考虑,自己下这一单是不是增加了快递小哥的工作量。相反,如果大家都不下单,那快递业还撑得下去吗?
而且,虽然说大部分快递公司,都将“送货上门”的规定放在一边,但也不是所有企业都做不到。据媒体调查,顺丰和京东就基本上能做到提前告知,约定派送方式,当面送货验收。除了有快递价格相对较高的原因外,企业的管理力度也很重要。
一线派送的问题,从来都不应该以“用户忍一忍”的方式来解决,这个话题隔段时间就会引发一次关注,说明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该做的事情始终没有做到。用户一再退让,只会让快递企业得寸进尺,为了缩减成本,更肆无忌惮地给一线派送员工加压,挤压用户的合法权益。
是时候让快递企业感受到法律的压力了。也唯有压力到位了,才能督促企业依据法律法规来制定内部规则,去增加人手,精细划分区域,合理制定派送周期和服务流程,而不是自创一套规则逼迫消费者接受,或是将矛盾转嫁给用户和快递员。
快递送货上门的问题,其实并不难解决,但反复提问是没有答案的,只有让规定落实在行动中,才能真正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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