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会提前知道吗(取保开庭判缓刑的征兆)
判缓刑不会提前知道,需要等待宣判。具体内容如下: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并且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判缓刑前的10个征兆”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判缓刑会提前知道吗
判缓刑不会提前知道,需要等待宣判。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并且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缓刑的活动范围:
1、缓刑的活动范围是固定的所居住的市或县;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3、缓刑的考察机关为当地公安机关,只要考察机关批准是可以离开的,但通常是不会批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五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
人民法院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对该决定重新核查,并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适用本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日以内将罪犯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取保开庭判缓刑的征兆
一、法院在开庭前收监有什么征兆?
法院在开庭前收监的征兆有:如果被告人在法院开庭之前是被取保候审的,在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审查,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可以适用缓刑的,就不会在法院开庭前将被告人逮捕收押。如果审查后认为不能适用缓刑的,则法院可以在开庭前将被告人逮捕收押,也可以在开庭后或宣告判决时立即将被告人逮捕收押。
二、什么是收监
收监,指关进监狱。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
三、收监条件
对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必须具备的法定要求。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收监条件是:
①必须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
②不具有应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况。
③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四、收监的程序
监狱收押罪犯必须遵守一定的工作规程。按照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收押罪犯的程序是:
①审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书。即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备,记载是否有误。
②对送押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即检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女犯是否正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等。
③人身和物品检查。如发现违禁品或赃物,应当予以没收,送请人民法院处理;如果发现可供侦查、审判的材料,应及时送交主管的侦查、审判机关。
④对收监的罪犯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
⑤向罪犯家属发出通知书。罪犯入监后,监狱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须在收监后5日内发出通知书。对无家属的罪犯,监狱可通知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在法院开庭前如果对于犯罪嫌疑人决定作出收监的决定,一般会直接会宣告收押的决定
。如果宣布的是取保候审或者是居住监视,那基本上就是又被判处缓刑的可能,如果在这期间表现良好很有可能就不会被收监。但是任何判决都要以法院最终的判决为准,其他都只是猜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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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缓刑前有哪些征兆呢
法院宣判缓刑的,没有任何特别的征兆,缓刑针对的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人,需要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有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此期间要做到随传随到,不能有犯罪行为。
一、开庭前法院缓刑的征兆是什么?
判缓刑没有什么开庭征兆。有可能会判缓刑的刑事案件在开庭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征兆,法院还未开庭,在人民法院还没有审理的情况下,谁也不能单方面的确定一定可以判缓刑。如果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认罪表现比较好,判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什么人可以判缓刑?
判断一个犯罪人能否使用缓刑,法律上对缓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
3、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三、缓刑期间外出被知道了怎么办?
如果缓刑期外出是经过司法机关审批同意,且在一个月内归来的不会有处罚后果,如果擅自外出没有超过一个月情节较轻的会被给予警告,如果擅自外出超过一个月或者被警告三次以上的,将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
缓刑期间去外地的,必须要得到负责社区矫正的司法所的批准,而且要定期向考核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宣判缓刑在开庭前没有什么特别的征兆,被判处拘役的犯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人,可以适用缓刑,但需要法院的批准,缓刑属于刑罚的执行方式,不用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但是有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此期间不能有违法犯罪行为存在。
开庭前怎么样知道缓刑
法律分析:法院审判前任何人都不会提前得知是否会被判缓刑。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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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判缓刑的征兆
一旦刑事犯罪了,作为本人以及家属,最希望的当然是获得越轻的处罚越好了,这其中就包含判处缓刑。
与实刑相比较,缓刑的长处是显而易见的。最直白的一点就是人不用去看守所羁押,这只是部分的限制自由,而并没有完全的失去自由。与此同时,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原来判决的刑罚即不再执行,那么,之后再犯罪的话,也就不会构成累犯了。 刑法第72条的规定了要判处缓刑需要满足的四个条件,但是这4个条件都是比较笼统的。 那么,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有哪些前兆,预示着非常有可能甚至是肯定会判处缓刑呢?接下来法海老师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列举一下。 #法海说法#1.公安机关直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了4种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从法律条文上虽然没有明确包含可能判处缓刑的情形,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一条是非常常见的、最经常使用的。 比如,轻微的盗窃案件或者故意伤害案件,没有前科,已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以后,一般就会直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之后也基本上会判处缓刑。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形,就是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期满以后没有提请检察机关逮捕,而改为取保候审。2.检察机关以犯罪情节较轻为由不予批准逮捕
如果在犯罪以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公安机关多数情况下会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以后会有两种结果:一是批准逮捕,二是不予逮捕。而对于不予批准 逮捕 而言,有两种可能:一是犯罪情节较轻,二是证据不足。 如果是证据不足的话,这个是难以预测之后会如何判决的。但是如果是以犯罪情节较轻为由不批准逮捕的话,这就是一个判处缓刑的最好的前兆了。3.还没有判决,在羁押过程中突然释放
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相对比较少见,但是也不排除。 要是出现这种结果,无非存在两种可能:第1种可能是即将判处缓刑了,第2种可能是羁押的时间已经比较长了,再不释放的话,羁押时间可能要长出判决刑期了。 对于这两种情形,可以简单地估算一下时间。如果说羁押的时间属于整年或者整月的话,那么基本上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4.检察机关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
从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后,但凡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案件,法院基本上是会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因此,一旦检察官让你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上面写着判处缓刑的结果,那么基本上是会判处缓刑的。5.司法局或者司法所上门做缓刑调查
根据《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在判处缓刑以前一般要做审前调查,也就是由司法所上门作为一个缓刑的必要性调查。 这个调查是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委托的,一旦碰到这种情况,基本上就意味着要判处缓刑了。6.法院通知缴纳罚金。
很多刑事案件都是会判处罚金的,如果在判决书出来之前,法院已经通知缴纳罚金了。一般情况下也会同时告知判处的结果,这个结果原则上都是准确的,一般不会再有任何改变。 之所以让提前缴纳,主要是因为缴纳罚金也是认罪认罪悔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判决书才是最终的确定性因素
当然,上述这6点都是可能判处缓刑的一些前兆。要想明确地确定到底是否判处缓刑,一切需要以最终的刑事判决书为准。判缓刑的前兆法院会让做什么
法律分析:如果是一审法院宣判缓刑,宣判完了后,应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先放出来,待过了上诉期判决生效则进入执行手续,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如果法院在判决时宣告缓刑的,一般不会当庭释放.由法警将被告人押回看守所后,在看守所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后才能释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判缓刑前有啥征兆
判缓刑前的征兆是:判缓刑前人民法院会作出判决书,判决书中会进行载明。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应当宣告缓刑具体包括: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好了,今天关于“判缓刑前的10个征兆”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判缓刑前的10个征兆”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