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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内容,都包含哪些(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

对于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的问题,我有些许经验和知识储备。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内容,都包含哪些(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内容,都包含哪些

法律分析: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

二是公开工作纪律;

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

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纳神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茄茄伏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颤携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什么

 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数据。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数据。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国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利用。

第四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开展数据处理活动,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关主管部门在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中,发现数据处理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组织、个人进行约谈,并要求有关组织、个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政府信息公开主动范围包括哪些?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职权被民众可以依法监督的一个渠道其实就是来自于信息公开的,政府所做的任何一项决策都应该倾听来自于普通民众的意见,虽然也有人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做得太过于形式化,但是国家强制要求信息公开的这样一个信号还是比较积极的。我们下面主要了解的内容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范围包括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主动范围包括哪些?

一、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范围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县级以上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三、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四、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总体来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不涉及政府、商业和其他相关秘密的内容,全部都是民众需要知道的,和各行政部门的不同职权,在政府的官方网站上所查询到的也是这一行政机关的基本介绍,大家能够在网站上查到的那些信息就是应该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内容包括

法律分析: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二是公开工作纪律;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公开的范围如下: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 法规 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 拆迁 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宅基地 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 债权债务 、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哪些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为了方便群众查询办事,规范政府信息服务,按照严格依法、真实有效、及时便民的原则,采取科学的编制方式,将政府信息集中管理和发布的政府信息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探析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及其范畴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定义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中请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狭义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指政务公开,强调的是行政机关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十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不仅包括政务公开,还要求政府公开其掌握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确定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要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情况进行研究,首先必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确定原则。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根据主权在民理论和知情权理论,由十政府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来源十人民、归属十人民、受人民支配,公民对十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通公民权力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知悉的权利。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目的在十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参政权、监督权,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政府权力腐败和不当行使,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同时确保公民及时掌握大量有价值的社会信息,减少和避免信息资源的闲置和浪费。鉴十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基础和意义,当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原则表明,一方面,为了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政府信息应尽可能地对外公开,信息公开范围不仅仅包括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机构设置、职权职责以及行政管理和执法程序的公开,更包括政府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收集、使用、保存的涉及经济、科学以及社会各个方面信息。另一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也不可能是无限制的,任何法律规范都不仅是保护某一种权利,是调整各种社会利益使之平衡,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也不应当例外。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也不能仅保护公民知情权一种利益,也要平衡保护各种其它社会利益。具体说来,就是要平衡政府信息公开和保护公民权益,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稳定两对关系,从保护上述权益的角度考虑,应该相应设立例外条款,将其豁免十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内容,都包含哪些(政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好了,今天关于“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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