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什么意思?(渎职是什么意思)
一、渎职,读作:dú zhí,含义如下:法律词汇,是指专业服务者(例如医药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
接下来,我将针对失职渎职是什么意思的问题给出一些建议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失职渎职是什么意思的话题。
渎职什么意思?
一、渎职,读作:dú zhí,含义如下:
法律词汇,是指专业服务者(例如医药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例句
1、厂长因渎职,被公安局收容,弄得声名狼藉。
2、?做好林业渎职犯罪预防工作是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三、种类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徇私枉法罪
四、渎职主体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扩展资料
近义词
1、失职
读作:shī zhí
含义: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单位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
出自:“失职有罪。”——《左传·昭公七年》
翻译:怠忽职守,未尽职责是有罪的。
例句:医生的无知会给病人带来灾难。一个医生,在疾病面前束手无策,那是失职和羞耻,也是医生最大的痛苦。
2、溺职
读作:nì zhí
含义:犹失职,不尽职。
出自::“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汉书·酷吏传序》
翻译:在工作中只谈论道德的人是不尽职的。
例句:教化期间,他们也就不敢稍有苟且和溺职了。
百度百科-渎职?
渎职是什么意思
不尽职,在执行任务时犯严重过失。
渎职
读音:[ dú zhí ]
引证:张洁 《沉重的翅膀》十五:“我必须提醒你,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
汉字笔画:
扩展资料近义词:
一、溺职
释义:失职或不尽职。
引证:巴金 《利娜·第九封信》:“在优雅而善于剥削的贵族、溺职的法官……以及饥饿的军队等等的下面,憔悴呻吟着那无数的俄罗斯农民。”
二、失职
释义:没有尽到职责。
引证:柳青 《铜墙铁壁》第十三章:“疤虎不像一个失职的哨兵,坐在他的背包上,专心一意监视着南山的敌人。”
渎职罪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渎职和失职的区别? 5分 渎职和失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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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类罪名的一种,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的特征:(1)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3)客观方面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又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但该行为必须与行为人的职务紧密联系在一起。(4)主观方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是故意,玩忽职守多是过失。
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 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失储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失职的特征: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
渎职与失职的主要区别有:渎职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类罪名的一种,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失职是一般工作人员对其本职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失职行为的行为人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构成渎职罪。
问题二:什么是渎职罪 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必须是自身享有现实的职务权利,经选举或委任从事国家公共事务的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渎职罪主体。在渎职罪主体的认定问题上,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存在“身份论”(主体是否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分)和“职权论”(主体从事的活动是否是公务活动、是否在履行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的争论,为解决渎职罪主体认定上的纷争,最高司法机关曾经多次作出解释。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就指出:在行政执法事业单位中,按国家机关在编干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 *** 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在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指出,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对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的,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对渎职罪主体的解释,也体现了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同的精神。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受委派承担监管职责的狱医,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北京识广律师事务所)
问题三:渎职罪是什么意思 渎职罪释义:
在我国,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问题四:什么是渎职责任 指对于专业服务者(例如医药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弧守(Negligence)、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应负的责任。
问题五:什么是渎职罪?有何具体表现?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背公务职责的公正性、廉洁性、勤勉性,妨害国家机关正常的职能活动,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刑法第9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节 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一、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锭,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滥用职权,是指超越职权的范围或者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违反职权行使程序行使职权。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可能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重大损失发生的严重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行为人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故意的,但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过失的。
二、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泄露的方式多种多样,不论何种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刑法的规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也以本罪定罪处罚;主观方面是故意。
根据刑法第39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9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本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区别就在于主体不同。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刑法第40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无权或者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41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六:检察院判渎职罪又免予起诉是什么意思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诉讼处分。它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从而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刑事诉讼。
中国的人民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
①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
可以免除刑罚包括以下9种情况:
① 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刑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②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
③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
④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
⑤预备犯罪的。
⑥中止犯罪的。
⑦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
⑧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⑨犯罪较轻自首的,或虽犯罪较重但在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免予起诉的案件,必须制作免予起诉决定书。免予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将免予起诉决定书交给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以及被害人、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被告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被害人或被告人如果不服,可在收到免予起诉决定书后 7 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将复查结果告知被害人或被告人 (见不起诉)。1996年 3月通过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不再有免于起诉的规定。
问题七:渎职罪构成要件,渎职罪是什么意思 你好,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
主体要件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
客体要件 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主观要件 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不同而不同。本章犯罪没有目的犯。
客观要件 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问题八:渎职什么意思啊 渎职是负有某种法定或约定职责的人员未能尽到职责,或在执行职责时犯了严重过失。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些其他的应该尽其责任而没有尽职尽责的人员,也会称为渎职。
失职是什么意思
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
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工作失职与过失型渎职犯罪辨析
一、两者的含义。
工作失职主要是指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主要涉及党纪处分条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和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部分行为。
过失型渎职犯罪是指有关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要存在于安全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如玩忽职守罪,环境监管失职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等。
二、两者的共同点。
工作失职与过失型渎职犯罪除了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等多个方面具有共同点以外,最重要的共同特点就是往往有他人的介入行为以及主要表现为不作为形式。
他人的介入行为是指履职者的监督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介入了其他人的行为,一般为管理服务对象的行为,如果没有其他人的介入行为,危害结果不至于发生。这使得履职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变得间接、复杂和隐蔽。
表现形式主要是不作为,工作失职与过失型渎职犯罪的客观表现为公职人员违反工作规定、制度,不尽职责义务。有的工作马虎,草率从事,极不负责任,有的弄虚作假,虽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的不管,该做的不做,听之任之等。
渎职是什么意思?
不尽职,在执行任务时犯严重过失。
渎职
读音:[ dú zhí ]
引证:张洁 《沉重的翅膀》十五:“我必须提醒你,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
汉字笔画:
扩展资料反义词:
一、称职
释义: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都能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引证:洪深 《青龙潭》第三幕:“哈!盲动!违法!人到眼看要饿死了,还管称职守法!”
二、守法
释义:遵守法律或法令。
引证:柳青 《创业史》第一部第十一章:“人要紧!粮食放在楼上,人到城里去守法,为啥?”
渎职的意思
渎职的意思是指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背职责、失职、不勤勉、不作为、滥用职权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等行为的统称。
1.渎职行为的概念
渎职行为是指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故意或过失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丧失职责心、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职,造成损害或悖离公共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出于私利或个人欲望,而忽视了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
2.渎职行为的表现形式
渎职行为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失职行为:公职人员对自己的职责不了解或不履行,导致工作不能按照法定程序或规定要求进行。
不作为行为:公职人员明知应该采取行动,但故意不采取行动或拖延处理,导致问题恶化或无法解决。滥用职权行为: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地位谋取私利,违背公正原则,甚至进行腐败、贪污等违法行为。越权行为:公职人员超越自己职权范围,擅自决策或干预他人权益的行为。
3.渎职行为的危害
渎职行为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信誉,同时也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渎职行为导致公共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使得少数人获得特权,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增加社会成本:渎职行为不仅浪费了公共资源,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诉讼,增加了社会的经济成本。削弱社会信任:渎职行为破坏了公众的信任,使得公众对支持度降低,产生不良社会心态。
4.渎职行为的处理办法
针对渎职行为,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提供了相应的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对于一般的渎职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如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法律追究:对于严重的渎职行为,涉嫌犯罪的,可以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究
失职渎职的区别
一、怎么区别失职与渎职
1、失职与渎职区别:渎职是相关法律规定的类罪名的一种,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行为;而失职是一般工作人员对其本职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行为。失职行为行为人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构成渎职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渎职罪的类型
1、滥用职权型渎职罪
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2、玩忽职守型渎职罪
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3、徇私舞弊型渎职罪
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好了,今天关于“失职渎职是什么意思”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失职渎职是什么意思”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