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包括哪些权利(物权包括哪三大类)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一、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权具有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物权包括哪些权利的最新动态,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权具有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占有”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一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二、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现行物权法中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这几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以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为使用、收益的目的而设立的,因而被称作“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制度是物权法律制度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与所有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一同构成了物权制度的完整体系。
三、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担保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对保证债权实现、维护交易秩序、促进资金融通,具有重要作用。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是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指债务人自己继续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抵押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将其拥有的财产权利凭证交由债权人占有,或者通过登记制度将该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财产权利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物权包括哪三大类
法律分析:物权种类三大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区别于其它权利的重要特征。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并派生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的种类
一、物权的分类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对自己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租):对他人所胡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惠担保特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人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包括抵压、质权、留置权
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一)土地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城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交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四荒:荒山、荒丘、荒沟、荒滩)农民集体所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家集体所有。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胡的农村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卖)或者划拨(送)等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地使用权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怀或者抑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房地不分离)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不是受让人,而是使用人)
土地:国家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偿有期,划拨,无偿无期),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收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区别:相领权,不得不使用,无需对方同意,无偿,无期)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盖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自己的土转让)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让人具有约束力(他人的地转让)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什么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其内容包括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质押权、典权和追索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使用权:权利人有权使用该物,并从中获取利益。例如,一个房屋的所有者可以自由使用房屋,并收取租金。
2. 收益权:权利人有权享有该物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例如,土地所有者可以收取农田的农作物收益。
3. 转让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物权转让给他人。例如,房屋所有者可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4. 质押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物权作为担保,向他人借款。例如,车辆所有者可以将车辆作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
5. 典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物权作为抵押,取得债务人的债权。例如,房屋所有者可以将房屋作为抵押物,取得债务人的债权。
6. 追索权:权利人可以追索其物权受到侵害或损害的情况。例如,所有者可以要求返还被盗窃的财物。
物权的效力具体有:
1、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指物权人对其公示的物权享有对抗一切第三人的绝对性权利,因此又称排他权效力;
2、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物权的优先权效力,是指在同一物之上同时设定有物权和债权时,在权利实现过程中物权优先于债权,同一物之上存有相容的数个物权时,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先设立的物权优于后设立的物权;
3、追及效力。所谓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标的物无论流于何处,无论落于何人手中,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物权人都有权追至物之所在而行使物权;
4、请求效力。物权的请求效力亦称物权请求权或物上请求权,但物上请求权这一称谓停留在表象上,未点出请求权的物权基础,因为一物之上还可以存在债权请求权,故不如称物权请求权准确。
综上所述:物权是权利人对特定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质押权、典权和追索权,为权利人提供了对该物的全面控制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物权包括哪些
您好,《民法总则》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民法总则》关于物权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物权的体系包括哪些
物权的体系包括哪些如下:
物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对某种物质财产享有的权利,是法律上的一种权利关系。物权的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所有权:所有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对某种物质财产拥有的最高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体系中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其他物权的基础。
2.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对某种物质财产使用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使用权是所有权的一部分,所有权人可以将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3.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对某种物质财产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用益物权与所有权不同的是,用益物权人只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不享有处分权。
4.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当事人在借款等交易中,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借款人还款的一种权利。抵押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可以通过处分抵押物来实现债权。
5.质权:质权是指当事人在交易中,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交易的履行的一种权利。质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可以通过处分质押物来实现债权。
6.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对某块土地享有的权利,包括通行权、管道权、电缆权等。地役权人可以在土地上进行建设或安装设施,但不享有所有权。
7.共有权:共有权是指多个个人或团体对同一物质财产享有的权利。共有权人对共有物享有共同的所有权,但各自享有的份额可能不同。
综上所述,物权的体系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用益物权、抵押权、质权、地役权和共有权等。这些权利相互关联,构成了物权体系的基础。
民法典规定物权包括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规定物权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二、物权的特征有哪些
1.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对物的管领、使用、处分、收益等。
2.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物权具有直接排除不法妨碍的效力;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
3.物权是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4.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实现,无须义务人为积极行为进行协助,仅由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直接支配即可。
5.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
6.物权是一种财产权;
7.物权以特定物为标的;
8.物权是支配型财产权;
9.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好了,关于“物权包括哪些权利”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物权包括哪些权利”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