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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执行还可以救吗(死刑犯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突发脑溢血,还用对他施行抢救吗?)

死刑犯在押到刑场的路上发生了车祸,是先抢救还是直接执行死刑? 肯定是要抢救的,现在各项制度规范了,像这种情况是必须要救的,不救的话是要追责的。?这种情况是极为罕...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死刑立即执行还可以救吗”的理解。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死刑立即执行还可以救吗(死刑犯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突发脑溢血,还用对他施行抢救吗?)

死刑立即执行还可以救吗

死刑犯在押到刑场的路上发生了车祸,是先抢救还是直接执行死刑? 肯定是要抢救的,现在各项制度规范了,像这种情况是必须要救的,不救的话是要追责的。?

这种情况是极为罕见的。虽然死刑犯被判处死刑后,死亡才是他最终的结局,但在没有执行死刑之前,还是要保障罪犯的人身安全的。假如真有车祸这种极为罕见的事情发生,肯定要先对罪犯进行抢救,尽可能使他活下来,可以这样说,这个时候救活他是为了之后合法合规的弄死他。

我听说过二审后,以及核准执行的命令下来之后,罪犯忽然生了疾病,肚子疼得打滚,看守所及时送医,并做了阑尾炎手术,住院期间也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以至于罪犯笑着对看守说,要一直病下去多好啊,他可能每天都不想醒过来,醒过来就要面对现实那马上要跨越生死边界的现实。

死刑犯,在没有正式执行死刑之前,他的生命健康权,人权,一定是有保障的,这就是新时代的法制精神。

我们要先知道死刑的程序,嫌疑犯被判处死刑后先收押,然后判决法院会逐级上报至最高法,等待最高法的死刑核准,如果驳回了,那这个死刑就不能执行,就得重审。如果最高法核准了,那么这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一般在一周内就会上路了。

这中间会对罪犯宣读核准决定,让罪犯留遗言,在行刑前进行人文关怀等,等到了日子推上刑场,验明正身后执行死刑,执行完毕后送到殡仪馆火化,最后把骨灰交给家属,这大概就是一个完整的流程。

在这个流程当中很重要的事情就是防止死刑犯自杀,为什么要防止死刑犯自杀呢?这个我们就要从监狱的权责来说了,囚犯在监狱中服刑,囚犯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可以是要由监狱负责的,也就是说呢如果囚犯发生了非正常的死亡,监狱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以上是属于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们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评论在文章的下方 。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突发脑溢血,还用对他施行抢救吗?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突发脑溢血,还用对他施行抢救吗?法是法,理是理,按道理是要抢救的,但第二天就行刑了,抢救是要抢救的,但监狱医务室条件有限,肯定救治不了这种病,但要外出就医对于一个即将执行死刑的犯人来说,手续太过于麻烦,况且脑溢血的黄金抢救时间很短,所以在监狱内部肯定是要抢救的,但要外出就医肯定就有点不现实了。

所以,救还是要救的,别说前一天,就是当天发病了,也还是要救的。这是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严谨性,容不得任何偷奸耍滑。就如同拯救大兵瑞恩,不管会牺牲多少人,都没有人敢去说不救,因为这救的不是瑞恩一个人,而是背后代表的意义。国家不会放弃自己的战士。而法律,也绝不会因为省事,而放弃它的原则。

《监狱法》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但对即将执行死刑的罪犯实行严管的措施,给予必要的人道主义待遇。脑溢血是种严重性的疾病。我不是医生,对这种病翻翻书也多少了解一些。脑溢血,也叫脑出血,是急性脑血管疾病,又称脑血管意外。是以突然发生的昏迷,偏瘫为主要症状的常见急性病。发病人多有高血压或动脉硬化,常于情绪激动,兴奋,饮酒过度,用力过度,咳嗽,排便等诱发。

执行死刑依据的是“法”,是法律层面给予的惩戒,是对犯人前期犯罪事实依法作出的量刑,不受其他意志的转移,一切依据法条。既然依据的是“法”,那么从判决到死刑复核、签署执行令,最后到执行环节就有详细的法律依据,任何一个流程的缺失,或者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就提前剥夺死刑犯的生命是不合规的。

死刑立即执行能活几天

死刑立即执行能活七天,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死刑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犯了严重罪行。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另外死刑的执行也可能销毁重要人证。死刑犯在作案时往往有获利或是报复的意图,从客观上讲,这是由于社会因素。所以社会应对死刑犯承担一定的责任。

处决死刑犯对于其家属来说仍然是十分痛苦的,尤其对于其未成年的子女造成的伤害尤为巨大,一方面他们承担失去亲人的痛苦,另一方面还背负社会仇视,甚至在未来工作中也无法正常履职。因此,社会必须保障他们不受歧视、不受侮辱、平等对待。因此判处死刑应极为慎重,一方面须张扬社会正义,一方面也应尽最大努力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除主观责任占主导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外,能轻判的尽量轻判。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在司法上对死刑进行严格控制,有的国家一年仅判决或执行几例或一例死刑,有的国家甚至数年才执行一例死刑。在保留死刑的国家里,情况也不相同。越来越多的国家倾向于对死刑持严格限制的态度,表现之一就是在立法上大幅度减少适用死刑的条款,将其限制在谋杀、叛逆和战时犯罪等少数几种性质极其严重的犯罪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判死刑还能活多久

死刑立即执行并不是指宣判的当天就执行,宣判以后,死刑犯到底还能活多久呢?下面,用两个真实的例子告诉你。当然,每个地方每个案情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也没办法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

一般不会说立即执行

如果说在地方法院被判处死刑的,那么一般不会说立即执行,而是会说成某某某犯什么罪情节恶劣等等,然后就是根据刑法某些条款,最终判处嫌疑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非法所得或者罚款等等,要不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等,地方法院不会判决说立即执行,立即执行是最高法院才能有的。

因为地方法院判决死刑,是不允许立即执行的,这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为了防止案件里面存在问题,所以地方判决完死刑,需要把案件的所有资料证据送到最高法院,让最高法院审核,只有最高法院审核同意执行了,那么地方法院就会安排在七天之内对死刑犯进行死刑的执行。

最高法院审核要多久呢,这个并没有绝对的时间,有的敏感案件半个月一个月就审核完成,有的案件三四个月才完成,有的案件复杂的甚至几年都没有消息,这些都是很正常的,所以在地方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不会有说立马拉出去枪决的,现在是这样的,过去严打的时候或者一些特殊的时期就有可能不一样。

死刑判决生效后,并不是马上执行,后边还有一个最高法院的复核程序

死刑判决生效后,最高院会排除一个三人小组,对死刑判决进行最后的核准。核准一般要调阅所有卷宗,和公检法办案人员、死刑被告人见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如果有疑点要进行排除,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没有任何疑点和问题,则核准死刑。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核准死刑的时间,短的在一个月左右,长的要数年之久。死刑核准以后,最高法院会向原判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死刑命令应当在接到后七日内执行。执行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会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决定执行时间,衫闷但是执行时间必须在接到命令的七日内。所以说,判处死刑后,被告人还有一个月至数年的生命期限,死刑核准以后,就只剩不到七天的活命时间了。

现在都是地方判决结果,然后还要等最高法院对案件的审核,同意执行才可以,而如果说是最高法院判决的死刑犯,那么所谓的立即执行,也就是七天以内进行,至于具体是哪一天就不知道了,反正最长不超过七天时间,这种情况下死刑犯也就只有七天的活命时间,地方审判的,那么死刑犯要等一段时间,死的不会太快,甚至一些案件还有翻盘改判的可能性。

能多活多久,这个要看案件在最高法院审核里面,对于案件本身的判决合理性,如果发现一些案件本身存在瑕疵或者不完整,那么案件的判决就有可能会被发回调查重审,如果说量刑非常合适,那么就会很快出结果,犯人也不用等太久,半个月闭塌镇到几个月都有可能,长的甚至有好几轿粗年的都不奇怪,没有准确的时间,最高法院同意死刑,那么犯人就只能活不超过七天。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从一审法院接到死刑命令之日起,死刑犯最多可以活七天。但是,司法实践是复杂的,因为执行死刑还有很多程序性工作要做,比如执行法官需要联络临场监督检察官,及时通知装备处向上级机关领取执行死刑所需注射药剂,告知法警、法医、车队等人员确定执行死刑时间等,还要适时通知死刑犯亲属会见,并提前给死刑犯宣判等。

所以七日的执行期限确实比较紧张。因为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大,所以很多法院都是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带队执行,由执行法官具体负责,由法医、法警具体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10日上诉期内可以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上诉的判决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法院即中院执行。原审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

死刑注射后能救活吗

救不活。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我国《刑诉》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综上,注射死刑后会检查被执行人的生命迹象,也就是说注射死刑之后是绝对死亡的,救不活。

一、死刑注射的执行步骤:

1、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2、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3、将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

二、注射死刑的主要特点:

1、操作简易,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静脉扎针的过程。开始注射只需摁一下“注射键”即可。其余均为电脑操作。

2、较安全,主要体现为药品的安全。其中,“高效安全”表现为注射即要求被执行者心脏永远停止,不能出现心跳再次恢复的情况,这样不会给被执行者带来巨大痛苦。“无毒”则体现在注射药品成分的无毒性。快捷注射死刑,死亡过程最多只需1分半钟。

3、无污染,尸体的处理不会污染环境。注射采用的药品不含毒素,或者至多为低毒药品,因此,对于有天葬和水葬习俗的少数民族来说,处理尸体时不会对动物或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对于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会降低其携带病毒的传播几率,而枪决则无法避免。

4、无压力,以往执行枪决时,被执行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枪决往往要击中被执行人的头部或胸部,使其尸体无法完整。这会给死刑犯及家属带来精神压力,注射死刑则可避免此问题。

5、人道化,在奴隶社会时期,无论是中国的菹醢、弃市、炮烙,还是古巴比伦的焚刑、溺刑、刺刑,还是罗马奴隶制国家的鞭、溺、笞、摔等刑种,无不体现出极端的野蛮与残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死刑立即执行还可以救吗(死刑犯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突发脑溢血,还用对他施行抢救吗?)

好了,今天关于“死刑立即执行还可以救吗”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死刑立即执行还可以救吗”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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