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途中摔倒受伤,算工伤吗?(下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摔伤不属于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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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摔倒受伤,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摔伤不属于工伤。
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工伤后不能上班怎么办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俗称误工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的标准发放。
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索要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可以到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下班后受伤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下班后受伤,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2、下班后受伤,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下班路上职工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员工在上下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才能认定为工伤。具体地来看,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就必须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而且该伤害应当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伤害。一般性地受到他人故意伤害的情形,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员工上班途中受伤在认定是否是工伤时,需要具体分析。
要看情况。如果是因为职工本人的责任,那么当然就不是工伤了,如果是因为意外或者其他事故,则可以申报工伤。但是除了常规要提供的工伤申报资料,还需要提供上下班的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
?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有: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算工伤吗
一、职工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己摔伤的,不属于工伤;
二、职工下班途中骑电动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摔伤,职工本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不属于工伤;
三、职工下班途中骑电动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摔伤,职工本人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的,属于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摔伤一般不属于工伤,因为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买菜,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经本单位负责热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进行技术改进的;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的活动的;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4、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本人问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5、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6、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找造成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7、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8、从事本单位日常供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领事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9、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公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员工下班路上摔伤是否算工伤
员工下班路上摔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中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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