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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一审终审有哪些情况(为什么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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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一审终审有哪些情况(为什么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

民诉中一审终审有哪些情况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为什么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

法律分析:因为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审的案子,原被告双方服判不上诉就生效,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就是二审,但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 对终审判决不服提起的是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不一定能启动再审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一审可以为终审吗

法律主观: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法律客观:

一审终审与两审终审什么区别一审终审与二审终审最大的区别是对案件审理的次数,一审终审的案件一审的判决结果是最终判决,不能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二审终审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结果是终审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审终审的6种情形

一审终审的六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一审终审的案件;第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第四,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第五,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六,督促程序案件。

一、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一审终审。这类案件由于标的额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因此可以快速、简便地解决。

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一审终审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可以规定其他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类型。这些案件类型通常具有特殊性,适用一审终审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特别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等。这些案件由于不涉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因此采用一审终审的方式审理。

四、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当事人依据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这类案件采用一审终审的方式,可以迅速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可以依据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这类案件也采用一审终审的方式,可以快速实现担保物权,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六、督促程序案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类案件采用督促程序审理,一审终审,可以迅速催促债务人履行债务。

综上所述:

一审终审的六种情形主要包括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一审终审的案件、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以及督促程序案件。这些情形下的案件一审即终审,无需经过二审程序,可以快速解决纠纷,提高司法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六章规定:

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判决书生效时间是15天。

小额诉讼的程序如下:

1、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2、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3、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4、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

5、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结案的情况如下:

1、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不可以当庭上诉;

2、调解,民事案件开庭后,调节不满意,还能再调解,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同样具备执行效力;

3、撤诉,原告依法撤回起诉,撤诉后,该民事诉讼也达成结案条件。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法院对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受理后通知当事人双方按时开庭,对案件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

1、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二、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刑诉中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案件。

在刑事诉讼中实行一审终审的案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案件,其他案件均采用二审终审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简易程序一审终审

法律分析: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并都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民诉中一审终审有哪些情况(为什么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

好了,今天关于“一审终审”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一审终审”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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