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费包括哪些内容(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哪些内容)
一、开发成本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2、前期工程费:规划...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什么是消防设施配套费?”的应用场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费包括哪些内容
一、开发成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土地征用费、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
2、前期工程费:
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
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工程安装费。
3、基础设施费:
开发小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支出。
4、公共配套设施费:
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5、开发间接费用:
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二、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
房产销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产品看护费、水电费、采暖费,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的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
2)管理费用: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推销、递延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等。
房屋配套费的税费提示:
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
2. 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
3、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5. 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最详细的收房注意事项:你可以自己去看下,还有一些其它的问题。
扩展资料:
一、房地产企业市政配套费计入的科目:
市政配套费是指政府为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防洪、道路照明、公共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消防设施及天然气、集中供热等等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所开征的费用,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5001 开发成本”科目。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
房地产企业,将该费用计入开发成本。
二级明细科目设置没有规定要求,可以根据单位核算需要自行设置。
二、房地产企业市政配套费缴纳的契税: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其中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的开发用地一般应当为净地,即政府部门一般会净地出让,净地出让土地成交总价款包含政府相关部门所有应收的费用,即既包括国土部门收取的费用,也应包括城市规划部门和建设监管部门收取的费用。
如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市政建设配套费等都应该作为契税计税依据。所以,一般情况下,“招、拍、挂”受让的土地,契税计税依据为成交价。
但在实践中,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并非净地出让。只是按土地现状(土地还未平整)进行“招、拍、挂”,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受土地权属签订合同时成交价中仅包含国土部门收取的费用,没有包括城市规划部门和建设监管部门收取的费用,如市政建设配套费等,这笔费用是在办理土地证之后,在立项报建环节才发生。
因此,房地产公司受让土地缴纳的市政建设配套费应组成契税计税依据依法缴纳契税。
参考资料:
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哪些内容
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道路、交通、水、电、燃气、排水和污水处理、公共照明、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等所需费用。
一、基础设施的定义
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
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资金来源
1、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中央财政的部分补贴以及地方政府从财政收入里划拨。
3、水泥、建材等上游端的上市公司通过股市进行筹资。
4、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发放基本建设贷款。
5、利用有价值的证券市场筹措资金,如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
基础设施对于生活的重要性:
1、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如道路、交通、水电、通讯等,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和舒适。
2、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基础设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企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
3、提高生活品质:
基础设施如公园、绿地、文化体育设施等,能够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4、保障社会安全:
基础设施如水利工程、消防设施等,能够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预防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发生。
5、推动城市化进程:
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推动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水平。
买房配套费都包括什么
买房配套费主要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以及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目前已经取消。但是现在买房需要交纳房屋维修基金,指的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买房配套费指的是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的费用。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买房子配套费已经取消,无须交纳。但是需要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20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是指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征收,用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道路、桥梁、燃气、公共交通、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公共消防、交通标志、地铁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专项资金,配套费征收主体与征收对象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范围内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财政部门是配套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配套费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配套费的具体征收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各开发区自行征收本辖区的配套费,所征收的配套费全额上缴市财政。按照本市市区管理体制需要向各开发区返还配套费的,由市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返还。第六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各开发区(以下简称征收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省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征收配套费。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改变配套费征收对象和征收范围;不得减征、免征、缓征、停征或者撤销配套费。第七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配套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征收,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配套费按照新增建筑面积征收。
建(构)筑物或者原属于减征、免征配套费的建设项目改变用途的,按照其改变用途后的建筑面积补缴配套费。第八条 配套费应当列入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设计总概算,纳入建设项目成本。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向征收部门缴纳配套费。第十条 单体建设项目,应当一次性缴纳配套费。但单体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核发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缴纳配套费。
非单体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分次缴纳配套费。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应当对配套费缴纳情况进行查验。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确认的建筑面积与施工许可前确定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建设单位应当申报复核配套费。征收部门核定后,对增加的建筑面积,按照规定的标准补征配套费;对减少建筑面积多缴的配套费,由征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缴纳时的标准予以退还。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减征、免征、缓征配套费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征收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未在规定时限办理减征、免征、缓征配套费手续擅自施工的,按照未缴纳配套费的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欠缴配套费的建设单位主体发生变更的,欠缴的配套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缴。欠缴配套费的建设单位被撤销的,欠缴的配套费由其撤销单位承担。第十四条 配套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配套费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截留、坐收坐支和挪作他用。第十五条 征收部门征收配套费应当使用省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财政票据。
未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的,被征收人有权拒绝。第十六条 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计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配套费征收管理情况和资料。第十七条 征收部门应当简化配套费征收程序,制定工作流程,并在缴费窗口向社会予以公布。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缴纳配套费的,由征收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十九条 征收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12月20日起施行。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交契税吗
交契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配套费是指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所需的费用。这些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环境卫生、绿化、垃圾处理、消防设施、天然气、集中供热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这些费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征收。注册制要求投资者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鼓励投资者从短期投机转向长期投资,从追逐市场热点转向关注股票的价值。注册制还有利于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进入市场,提升股票市场的流动性。
城市配套费是哪个部门征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工作由规划建设局负责。配套费的征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通常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审核表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
省、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消防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
消防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
1、不用缴纳消防设施配套费的项目是: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保育员等直接用于教学的项目;用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及敬老院、荣军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事业的建筑项目。
2、不用缴纳消防设施配套费的项目还有:医疗卫生单位直接用于医疗的项目;单层或多层住宅工程及公民个人住宅内部装饰工程;丁、戊类生产或储存的建筑、装置、堆场。
3、工程是科学和数学的某种应用,通过这一应用,使自然界的物质和能源的特性可以通过各种、结构、机器、产品、系统和过程,是以短的时间和少的人力、物力做出高效、可靠且对人类有用的东西。
以上就是关于消防设施配套费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好了,关于“什么是消防设施配套费?”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什么是消防设施配套费?”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