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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宫刑是切什么 针对出轨女子的刑法有哪些(司马迁为什么要接受生不如死的腐刑?)

 古代女子宫刑是切什么你们知道吗?在古代惩罚女子的刑法都是非常残忍的,都知道古代男人将生殖器官割了就是很难以接受的,但是,这样的现象在古代的皇宫是太监必经的过程...

下面,我将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解释腐刑是一种什么刑法 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我们开始讨论一下腐刑是一种什么刑法 的话题。

古代女子宫刑是切什么 针对出轨女子的刑法有哪些(司马迁为什么要接受生不如死的腐刑?)

古代女子宫刑是切什么 针对出轨女子的刑法有哪些

 古代女子宫刑是切什么你们知道吗?在古代惩罚女子的刑法都是非常残忍的,都知道古代男人将生殖器官割了就是很难以接受的,但是,这样的现象在古代的皇宫是太监必经的过程。而对于女人来说我们不知道所谓的宫刑是什么?

 宫刑是什么

 宫刑听名字我们就知道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法,古代皇宫太监们进宫的最重要一步就是接受宫刑,也是正常男人们无法忍受的一个过程。对于想要进宫成为太监的男人这也算是一种刑法了。那么古代女子若是犯错要怎么惩罚呢?

 宫刑又称为腐刑,因为男子在接受宫刑之后,下身会腐烂,产生异味,没有了生殖器官的男子就像一块腐朽的木头,所以宫刑也被大家称为腐刑。

 男子接受宫刑是将生殖器官割掉,而女子则是用木锤使劲锤击小腹将生殖器官毁掉。古代女子受宫刑是将小腹或坏之后,有一东西将身体的生殖器堵塞,无法受孕,这样的做法非常的残忍,很多人都死在这种宫刑之下。

 针对女子的宫刑有哪些

 针对女子的宫刑还有缝阴术,就是将女子的阴道用针线封起来,这种方法非常的痛苦和下流,但是,在民间男子对红杏出墙的女子,或是女子对付和自己抢丈夫的奴婢都会使用这样的方法来惩治她们。

 骑木驴,是将一个像竹笋一样的木制品放在马鞍的小车上,犯罪的女子坐在上面,只要推动小车,小车上的木笋就会上下伸缩对准女子的阴部,女犯就会被坚硬的木笋将下身捣烂,大多数女子都因为受不了这样的刑法而当场死亡。

司马迁为什么要接受生不如死的腐刑?

历史上生不如死的刑罚是腐刑。而受刑的人是写《史记》的司马迁。司马迁因为为李广之孙李陵投降匈奴之事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直接宣判了死刑,

当时被判死刑的犯人有两种方法可以免死,第一种是用五十万钱来赎罪,第二种是接受腐刑。

司马迁当时哪里筹得那么多钱,拿钱赎罪这条路显然走不通,那么,留给司马迁的便只有两种选择了,第一种是接受死刑,第二种是接受腐刑。死刑是一了百了,人死了万事皆空。腐刑则一种痛苦,人活着生不如死。

腐刑也叫宫刑,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男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让人无法再生育,有如腐木不再生果实。接受这种刑法的人,畏冷怕风,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因此在施刑的牢房当中必须保暖,就好像民间养蚕的屋子那样,因此,受腐刑也叫下蚕室。

对于,司马迁来说,他要想活命只有选择腐刑了。在当时那个封建社会里,常人是不会看不起受过腐刑的人的,他们觉得这种刑法并没有什么难为情的。而司马迁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男人,男人就应该保持男人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任何器官;同时,他觉得自己勤学苦读多年,是个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就应该保持知识分子的骨气,要活得有尊严。

他认为人有十等:第一等的人是不能让祖先受辱,第二等的人是不能让自己受辱,第三等的人是不能让别人用卑鄙的脸色受辱,第四等的人是不能让别人的脏话受辱,第五等的人是不能向人下跪叩头求饶受辱,第六等的人是不能穿着囚衣受辱,第七等的人是不能被戴上刑具严刑拷打受辱,第八等的人是不能被剃去头发和脖子绑着铁锁受辱,第九等的人是不能被打断四肢的受辱,第十等的人是不能遭到腐刑受辱。

司马迁认为,第十等的遭到腐刑受辱是最下贱的,是人最大的耻辱。因此,在自己没钱赎罪后,又不愿接受腐刑,甚至有过自杀的冲动。

“我死了,《史记》就永远完不成了,我有何面目去见九泉之下的爹爹。”司马迁经过痛苦的挣扎后,觉得自己放弃长久以来所追求的理想和爹爹临终前的嘱托,现在不能死,必然活下来,哪怕受再多的委屈,哪怕下贱到了尘埃里去了。

司马迁终于鼓足勇气向狱官申请接受腐刑,以免除死刑。

随后,他含着泪接受了腐刑,历史会记住他这一屈辱的一幕,这一年是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

"腐刑"是什么样的刑法?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对男性施以阉割,割除破坏阴囊和睾丸。汉代宦官人俑皆去势而没有切除阴茎,隋代则废,故没资料显示宫刑需阉割所有外生殖器,亚洲一带有畜牧基础能力的民族皆有此能力,而切除阴茎因切断六条动脉,则需要外科手术技术,并没有资料显示清朝以前中国有此技术,“对男性施宫刑以后,因为伤口容易腐烂,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风的“蚕室”中待百日,以保全性命。唐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意思是人在受宫刑后,因伤口易感染中风致命,如要活命就要待在似蚕室般的密室内,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以上,伤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渐愈合。

女性的宫刑称为幽闭,具体方法上目前无一致说法。有说是监禁,也有说用木棍敲击女性腹部以造成子宫下垂,而消除女性生育能力的。

宫刑于何时出现已是远不可稽,一般相传在远古的夏禹以前已出现,最初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尚书》中提到宫刑,为五刑中仅次于大辟(斩首)的刑罚。后来宫刑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至西周时已不限于风化案件。到了战国时,孟氏之子劝秦王以仁义治国,即被秦王处以宫刑。汉文帝时曾一度废除宫刑及其他肉刑,但至景帝时恢复,并规定某些死刑可以用宫刑代替。汉武帝时宫刑十分普遍,大臣往往因言得咎,而受此刑。自东汉开始,宫刑被用于处置谋反者的未成年家属,算是对他们的一种赦免。至隋文帝时,宫刑被废止于刑律之外,之后各代的刑律中亦再没有见到宫刑,直至明朝。

史料记载

先秦

阉割刀具中国最早的去势据考证发生在商朝,甲骨文中已出现“凸刀”字,其形状为用刀去势,《甲骨文合集》第一册第○○五二五片载:“庚辰卜,王,朕(凸刀)羌,不死。”便说明商王武丁时期就出现了被去势的阉人。到了周朝,受了宫刑的男子就被称之为“寺人”。

在《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了五刑和宫刑,例如《尧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语。今出土的周鼎金文字中有“仲宦父鼎”,文曰:“中宦父作宝鼎,子子孙孙永宝用。”《尚书·吕刑篇》中有“宫辟疑赥,吕刑篇罚六百锾,阅实其罪”语;又云:“爰始*,为劓、刖,椓(即宫)、黥。”又云:“舜典五刑,宫。”《慎子》一书有:“虞五诛,以艾毕当宫。”《周礼》则云:“夏宫辟五百。” 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氏三千”,又《魏书·刑罚志》:“大辟二百,膑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与夏,盖有损益。”从以上记载看来,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字为“士”与“寸”二字构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士女”即男女;“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寸”合在一起就是用刀割去男性生殖器。男子受宫刑,一般理解是将阴茎连根割去,但据古籍记载,也有破坏阴囊与睾丸者。如《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外肾是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阴茎不能勃起,从而丧失了性能力。

秦汉

秦朝是由于残暴统治而迅速覆亡的,继之而起的汉王朝从本质上看也好不了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遍。汉景帝时,就曾规定某些死刑可由宫刑代替,汉武帝生性残酷,在他的统治时期,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因为汉武帝询问看法时说了真话,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这就是被处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西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从法令上又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大臣、官吏稍微违背了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要受此酷刑,平民百姓受这种酷刑蹂躏的人肯定更多了。

北魏

到了南北朝,宫刑仍在不断实施。特别是北魏对宫刑的施行更有明确规定,据《通志》卷十六载,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所以在北魏时宫刑一般多用于被认为是谋反大逆者的子孙。例如《魏书》卷九十四载平季被处宫刑,就是因为他的父亲与和尚一起企图谋反而被牵连的。受宫刑者的罪略次于死刑,即使对他们赦免也被作为奴隶送交官府,例如北齐后主曾发恩一次,把原来当受宫刑的人,普免作为官奴。

从以上历史看来,宫刑的施行范围虽然扩大了,虽然不仅仅是惩罚被认为是男女不正当的性关系而作为镇压反抗者的一种残酷手段,但仍与性有一定的联系,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实是十分严酷!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与精神的目的,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他每当想起自己受宫刑这一耻辱,都仍然要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不想再活下去了。施用这种酷刑,不能不引起历史上一些正直人士的反对。著名的如东汉时的陈忠、孔融,三国时魏国的王朗等,他们都力主废除宫刑以及其它一些残酷的肉刑。但是,也有一些人秉承最高统治者的旨意,死抱住宫刑不放,如和孔融、王朗同时代的钟繇、陈群就是如此。到了隋朝开皇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到明、清。

唐朝

例如,唐朝的安禄山曾阉一个叫猪儿的人,血流数升,差点致死;后来,安禄山也被猪儿切腹而死。“初,猪儿出契丹部落,十数岁事(安)禄山,甚慧黠。禄山持刃尽去其势,血流数升,欲死,禄山以灰火傅之,尽日而苏。因为阉人,禄山颇宠之,最见信用。禄山壮大(肥重三百三十斤),每著衣带,三四人助之,两人抬起肚,猪儿以头戴之,始取裙裤带及系腰带。玄宗宠禄山,赐华清宫汤浴,皆许猪儿等入助解著衣服。然终见刳,猪也。”又如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在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误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2000多个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随便。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威,据《万历野获记》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宗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到了清朝,有所谓“闺刑”,即一些在刑制上没有明确列出条目的酷刑,其中也难免没有宫刑了。

阉割过程是相当残酷的,被阉割者会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痛疼而长时间昏迷,止血消炎的措施也非常简单,只是“以灰火傅之”。 二是用利刃割开阴囊,剥出睾丸。用这一方法进行阉割显然并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但同样可以达到目的。洪迈所著《夷坚志》卷八对这一方法有所记载。另据记载,古代还有所谓的“绳系法”与“揉捏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用一根麻绳从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虽不影响溺尿,却阻碍了生殖器的正常发育。久而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会失去功能。后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由深谙此道之人每天轻轻揉捏其睾丸,渐渐适应后,再加大手劲,直至将睾丸捏碎。然而,专将睾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业已发育之人,尽管能够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欲及*乱宫廷的能力在一定时期内会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会因此而更加强劲耐久。所以,古代的宦官都是采用“尽去其势”之法,将生殖器全部割除。

明朝

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技术条件下,阉割手术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明代天顺年间,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一次精选了虏获的苗族幼童1565人,将他们统统阉割,准备悉数送呈朝廷。但由于手术太残酷及医疗技术条件太差,在阮让自阉割幼童到奏闻朝廷这短短的时间内,幼童疼死、病死者竟达329人。后来,阮让又重新买了一批幼童加以阉割,以补上死亡之数,送呈朝廷。阮让前后共计阉割幼童1894人,死亡率接近20%。如此集中而大量的死亡,显然同阉割手术失败或手术后的并发症有关。

清朝

历代古籍对阉割手术的具体情形大致上都记载得很是简略。清朝末年,一些来到中国的欧洲人对迥异于西方的中国宫廷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阉割手术情形。但这些描述多为道听途说,远不及清末宫廷宦官以切身经历为基础的回忆详细,其可信性也值得怀疑。据清末宦官回忆,北京城有两个赫赫有名的阉割世家,号称“厂子”:一是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家;另一是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主持其事者都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家族世传,六品顶戴,称“刀子匠”。两家据说各有绝招,但技艺绝不外露,只是父子相传。

腐刑是什么意思

腐刑的解释

[castration]

破坏男子 * 和女子生殖机能的酷刑 太史公受腐刑而有 《史记》 ,盖发郁闷之愁也 详细解释 即 宫刑 。古代男子 * * 的酷刑。 汉 司马 迁 《报任安书》 :“最下腐刑,极矣。” 《汉书·佞幸传·李延年》 :“ 延年 坐法腐刑,给事狗监中。” 清 戴名世 《左氏辨》 :“ 迁 又以 左丘 为姓名 明 ,又因其名 明 而遂谓其失明,附於 孙子 膑脚与己之腐刑,以致其悲愤之意。” 鲁迅 《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 :“例如罢,谁都知道从 周 到 汉 ,有一种施于男子的‘ 宫刑 ’,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 参见 “ 宫刑 ”。

词语分解

腐的解释 腐 ǔ 朽烂,变质: 腐烂 。腐朽。 腐败 。腐化。腐蚀。腐臭。陈腐。流水不腐。 思想 陈旧过时:腐旧。腐儒。迂腐。 某些豆制食品:豆腐(“腐”读轻声)。腐乳。腐竹。 古代指施以宫刑:腐刑。 部首 刑的解释 刑 í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 部首:刂。

司马迁入狱之后遭到的酷刑是什么

一、腐刑,又称宫刑。

因为李陵事件,司马迁直言获罪,被判处死刑。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

在古代中国,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当时的阉割术可能是将阴茎与睾丸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当时施行阉割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二、人物简介:

司马迁(公元前145年-公元前90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中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早年受学于孔安国、董仲舒,漫游各地,了解风俗,采集传闻。初任郎中,奉使西南。元封三年(前108)任太史令,继承父业,著述历史。

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腐刑与宫刑有什么区别?

腐刑又叫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睾丸,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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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曾受过腐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刑法?

腐刑又叫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睾丸,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

一般认为,当时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率三万骑兵出酒泉抗击匈奴,同时又派李陵率五千步兵,策应李广利。当李陵率兵深入匈奴后,却遇上匈奴的主力,尽管李陵带领将士奋力抗战,终因寡不敌众,被俘而降。消息传到长安,汉武帝十分恼火,满朝文武官员趋炎附势,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但是,司马迁却站出来替李陵辩解,这就冒犯了汉武帝的龙颜,由此被投入监狱,受了腐刑。

然而,对此说史家亦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司马迁遭受腐刑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沮贰师”,即诋毁汉武帝的宠臣李广利。二是“诬上”,司马迁极力为李棱的失败投降辩解,那么失败的责任在谁呢?显然是归咎于汉武帝。因为汉武帝给李陵的兵力太少,且又都是步兵。当李棱陷于困境时,又无得力的将领去接应,从而导致孤军无援,兵败而降。三是“为李棱游说”,即为李陵投降变节开脱罪责,甚至说好话。简言之,“诬上”是司马迁遭受腐刑的主要原因,“沮贰师”是借口,“为李陵游说”是导火线。

有的认为,司马迁受腐刑的原因,不只是“沮贰师”、“诬上”或其他,还有汉武帝难以说出口的原因,这就是司马迁所写的《史记》。司马迁的《史记》,有许多进步的方面,如肯定秦王朝的历史功绩,同情在汉王朝残暴统治下爆发的农民起义,不为汉朝统治者歌功颂德。而且,司马迁撰写《史记》,具有“不虚美,不隐恶”,坚持真理,秉笔直书的精神,敢于揭露当时君主将相的种种隐私等,这些都是汉武帝以及他所宠信的将相所不能容忍的。卫宏《汉书旧仪注》也说:“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故下迁蚕室。”(见裴驷《史记·太史公自序集解》)因此,李陵事件,只是汉武帝对司马迁进行迫害的一个借口而已。

还有的认为,司马迁受腐刑,是汉武帝的刚愎自用、事事独

断的结果。武帝在位五十四年,先后任命丞相十三人,御史大夫十八人(其中四人升为丞相),这些丞相和御史大夫,或曲意逢迎,或恭谨保位,无人敢于犯颜直谏。司马迁为李陵辩解,本意是为了维护朝廷的利益,减少人们对朝廷调兵不当的指责。可是在盛怒之中的武帝,根本不体察司马迁的苦心,不等他把话说完,就将他下狱治罪,处以重刑。司马迁在入狱六年后写的《报任安书》中,也认为此事是武帝处事不周所致。另外,司马迁受腐刑与汉武帝的变态性格有关。汉武帝晚年,乖张暴戾,听不得一点不顺耳的话,动辄就对大臣加罪,他先后任用的十三位丞相,就有六人因不太大的过失被杀或被迫自杀。所以,武帝对司马迁为李陵辩护的行为不加宽容,也就不奇怪了。

古代女子宫刑是切什么 针对出轨女子的刑法有哪些(司马迁为什么要接受生不如死的腐刑?)

好了,关于“腐刑是一种什么刑法 ”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腐刑是一种什么刑法 ”,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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