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工伤一次可以赔多少钱?(工伤五级能赔偿多少钱)
这个应该很详细了。根据个人工资不同、医疗情况不同、地域不同,赔偿数额也不同。根据本人经验,以安徽肥30岁员工,每月4000元工资为例,2017年安徽(合肥)工伤...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杨浩律师文章的相关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杨浩律师文章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五级工伤一次可以赔多少钱?
这个应该很详细了。根据个人工资不同、医疗情况不同、地域不同,赔偿数额也不同。根据本人经验,以安徽肥30岁员工,每月4000元工资为例,2017年安徽(合肥)工伤五级伤残约赔偿70至100万元(不含医药费)。
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
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单位未在1个月内申请工伤,申请之日前的医药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杨浩律师批注:已购买社保的单位应当及时申报工伤。单位未在1月内申请,劳动者可以在事故发生日起1年内申请。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计算方法:本人工资×18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十四条-----若劳动者工资低于合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即5484元×60%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计算方法:5484元×24个月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方法:5484元×40个月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杨浩律师批注:三、四两项赔偿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提出解除合同可以享受第五项伤残津贴。实践中,通常选择解除合同。
五、伤残津贴:
计算方法:本人工资×70%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律师批注:(按月支付,支付到男60岁、女50岁退休止,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享受。)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方法: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杨浩律师批注: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工伤五级通常为9-12个月。
七、住院护理费:
计算方法:5484元×80%×住院天数÷30天(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八、生活护理费:
计算方法:5484元×相应百分比-----杨浩律师批注:(此为出院评残后的护理费,需要鉴定,按月支付,分为完全不能自理50%、大部分不能自理40%、部分不能自理30%三个等级)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方法: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十、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计算方法:凭发票计算。律师批注:一般为280元。劳动能力鉴定在二次手术完成、治疗终结后两个月左右为宜。需要生活护理的一并提出鉴定。十一、交通费:计算方法:在统筹地区以内就医的一般不支持交通费;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凭发票计算。通常为2000元左右。
十二、辅助器具费:
计算方法: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确认。---律师批注:可由专门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总结:2017年安徽(合肥)地区工伤五级伤残共赔偿约70万至100万(按月工资4000元计算,不含医药费)。单位及劳动者均应及时申报工伤,劳动者应当保存好相关票据,病例、出院小结、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材料等证据原件向单位主张权利。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安徽省内及其他地区可参照合肥地区,更改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可。
工伤五级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赔偿与本人工资有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1、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
2、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5、职业病内科部分。
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百度百科: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职工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哪些待遇
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何健玲律师现在那个律师事务所
何健玲律师现在浙江航向律师事务所。
浙江航向律师事务所的地址是教工路198号5号楼718室。负责人是华炜,专职律师有华炜、何健玲、瞿杨浩、许克波、华京京、李萍、李晓祺。兼职律师是王耀辉。
合肥农民工工伤保险
外地户口不要紧,只要在合肥本地工伤,都可以在合肥当地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间一般1年,以重新鉴定结果下来开始。在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数额10万至14万。一般单位都有可能拖时间,做好长期打算。
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
根据医院发票计算。根据经验,十级工伤在1万元左右。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计算方法: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杨浩律师批注:若劳动者工资低于合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即5484元×60%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计算方法:5484元×4个月=21936元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方法:5484元×5个月=27420元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杨浩律师批注:三、四两项赔偿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计算方法: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十级工伤通常为3-6个月。
六、住院护理费:
计算方法:5484元×80%×住院月数(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方法: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计算方法:凭发票计算。律师批注:一般为280元。劳动能力鉴定在治疗终结后两个月左右为宜。
九、交通费:
计算方法:在统筹地区以内就医的一般不支持交通费;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凭发票计算。通常为1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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