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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拆迁赔偿补偿标准(我们农村将要进行新农村建设,我家的苹果地要占用,我想知道关于赔偿的问题..)

(一)征地拆迁补偿原则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及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指导价格与评估价格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原则...

辽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它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我将尽力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大棚拆迁赔偿补偿标准(我们农村将要进行新农村建设,我家的苹果地要占用,我想知道关于赔偿的问题..)

大棚拆迁赔偿补偿标准

(一)征地拆迁补偿原则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及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指导价格与评估价格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原则;坚持群众与项目法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坚持公益事业用地与经营用地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拆迁补偿范围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是:白塔区的大林子村、原新民村、光辉村、北园村及徐往子村的一部分,文圣区的兴隆村、国庆村、裕民村、太子河村,宏伟区的徐家屯村、杜家村、崔家村、杨家村、大打白村、小打白村,太子河区的瓦窑子村、河东村、新城村、曙光村、西三里村、蔡庄村及西八里村一部分;辽阳市经济开发区4.7平方公里、桃花岛(小区网论坛)7.1平方公里。

因征用上述区域内的集体土地需拆迁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均应对其所有者予以补偿。

(三)拆迁补偿指导价及程序

因征地需拆迁农民住宅的应实行货币安置,确需异地迁建住宅的,依法批准新建宅基地或集中统一建设农民住宅。

拆迁农民住宅的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迁房屋有照建筑面积×被拆迁区域房屋补偿指导价格。房屋补偿指导价按房屋造价评估值计算。超出有照面积部分,按照看护房补偿标准计算补偿价格。

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计算公式为: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土地级别补偿系数+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三级地0.4。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

公路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在城市建成区(指有市政基础设施、上下水、市政道路、煤气、供暖等设施,管道配套完善的区域,具体由市规划局划定)范围内的,按本文件确定的市政设施、公益性项目拆迁指导价执行;在建成区以外的,按《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5]6号)规定标准上浮,距建成区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上浮50%,1公里以外、2公里以内上浮40%,2公里以外、3公里以内上浮30%。林木、果树按照亩适宜株数进行补偿,低于亩适宜株数的,按实际株数进行补偿。

农田水利设施等需要局部拆迁的,按照局部拆迁的规模与实际价值予以补偿。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对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各种植物以及抢建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所有附着物不予补偿。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指导价格,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化情况,定期评估、调整并公布。

征地拆迁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项目法人申请,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的有关程序参照《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和办理。

拆迁之前,项目法人要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公开。拆迁补偿当事人根据公布的补偿指导价格协商确定补偿事宜,并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的,拆迁补偿当事人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格。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所辖区域内的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拆迁补偿当事人书面向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拆迁补偿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四)加强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1)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厂房、办公楼、民房、畜牧场、饲养场等建设项目按《辽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温室、大棚(不含地扣)、看护房、鱼塘等按下列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申请建设的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区人民政府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区人民政府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规划局审批。

市规划局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抄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及有关区政府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到现场放线定位。放线定位后,方可施工建设。

工程竣工后,由建设的个人到市规划局申请规划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市规划局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规划验收。对未经审批或者经过审批未经竣工规划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征地拆迁过程中不予补偿。

(3)在城市主次干道、城市环路以及出入口两侧各50米内,高速公路、铁路、河道等规定控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严格控制建设温室、大棚、看护房、鱼塘等建设项目。

(4)温室应座北朝南,东西延长,前屋面接受阳光,南侧温室北墙距北侧温室前底角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米。大棚的布置方向及间距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生产作业的要求确定,跨度不得少于6米,点高度不得低于1.5米,间距不得少于2米。看护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温室、大棚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不得建看护房。

城市规划区内的区、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对所在地单位及村民自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附属物进行认真调查,调查结果经认定后登记造册,并将认定资料和登记册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和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对备案资料进行核验。今后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实施征地拆迁时,按备案登记结合实际拆迁登记认定的情况给予补偿。没有登记和备案资料的一律不予补偿。

(五)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做好征地拆迁及规划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征用拆迁管理的协调工作。

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我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限度地减少征地拆迁当事人的损失。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对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进行清理并无偿拆除。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在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突击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温室、大棚等附着物以及突击种植和养殖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制止。对妨碍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进行或严重干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各有关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搞好政策宣传解释、信访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本实施意见核发有关证件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我们农村将要进行新农村建设,我家的苹果地要占用,我想知道关于赔偿的问题..

回答人的补充 2010-04-05 09:08 因征地需拆迁农民住宅的应实行货币安置,确需异地迁建住宅的,依法批准新建宅基地或集中统一建设农民住宅。

拆迁农民住宅的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迁房屋有照建筑面积×被拆迁区域房屋补偿指导价格。房屋补偿指导价按房屋造价评估值计算。超出有照面积部分,按照看护房补偿标准计算补偿价格。

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计算公式为: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土地级别补偿系数+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 三级地0.4。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

公路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在城市建成区(指有市政基础设施、上下水、市政道路、煤气、供暖等设施,管道配套完善的区域,具体由市规划局划定)范围内的,按本文件确定的市政设施、公益性项目拆迁指导价执行;在建成区以外的,按《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5]6号)规定标准上浮,距建成区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上浮50%,1公里以外、2公里以内上浮40%,2公里以外、3公里以内上浮30%。林木、果树按照亩适宜株数进行补偿,低于亩适宜株数的,按实际株数进行补偿。

农田水利设施等需要局部拆迁的,按照局部拆迁的规模与实际价值予以补偿。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对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各种植物以及抢建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所有附着物不予补偿。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指导价格,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化情况,定期评估、调整并公布。

征地拆迁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项目法人申请,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的有关程序参照《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和办理。

拆迁之前,项目法人要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公开。拆迁补偿当事人根据公布的补偿指导价格协商确定补偿事宜,并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的,拆迁补偿当事人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格。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所辖区域内的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拆迁补偿当事人书面向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拆迁补偿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加强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厂房、办公楼、民房、畜牧场、饲养场等建设项目按《辽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温室、大棚(不含地扣)、看护房、鱼塘等按下列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申请建设的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区人民政府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区人民政府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规划局审批。

市规划局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抄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及有关区政府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到现场放线定位。放线定位后,方可施工建设。

工程竣工后,由建设的个人到市规划局申请规划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市规划局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规划验收。对未经审批或者经过审批未经竣工规划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征地拆迁过程中不予补偿。

在城市主次干道、城市环路以及出入口两侧各50米内,高速公路、铁路、河道等规定控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严格控制建设温室、大棚、看护房、鱼塘等建设项目。

温室应座北朝南,东西延长,前屋面接受阳光,南侧温室北墙距北侧温室前底角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米。大棚的布置方向及间距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生产作业的要求确定,跨度不得少于6米,最低点高度不得低于1.5米,间距不得少于2米。看护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温室、大棚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不得建看护房。

城市规划区内的区、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对所在地单位及村民自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附属物进行认真调查,调查结果经认定后登记造册,并将认定资料和登记册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和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对备案资料进行核验。今后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实施征地拆迁时,按备案登记结合实际拆迁登记认定的情况给予补偿。没有登记和备案资料的一律不予补偿。

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做好征地拆迁及规划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征用拆迁管理的协调工作。

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我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征地拆迁当事人的损失。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对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进行清理并无偿拆除。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在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突击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温室、大棚等附着物以及突击种植和养殖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制止。对妨碍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进行或严重干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各有关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搞好政策宣传解释、信访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本实施意见核发有关证件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05年-2006年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价

2.2005年-2006年农田水利设施补偿指导价

3.2005年-2006年果木补偿指导价

4.2005年-2006年养鱼池塘(不含鱼)成本补偿指导价

5.辽政发[2005]6号文件公布的相关补偿标准

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2005年-2006年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价

名称 等级 单位 补偿标准(元) 附着物结构

温室 1A型

B型 m2 80 采用砖、水泥、钢管、角钢、塑膜、玻璃等材料建成,砖墙高度2.2米以上,毛石基础、水泥梁柱、墙外水泥沙浆抹面(A型温室中沼气池、电动卷帘等设备另外核算)

2C型 m2 60 采用砖、水泥、钢管、型钢、塑膜等材料建成,毛石基础现浇混凝土梁柱,砖墙高度1.6米以上,墙面为清水墙。

3D型 m2 40 采用砖石基础,砖墙或土坯墙、塑膜,竹片等材料建成,墙高1.6米以下

大棚 1 m2 40 跨度6米以上,钢筋、铁丝、塑膜建成

2 m2 20 跨度6米以下,2米以上,竹片、铁丝、塑膜建成

3 m2 10 跨度2米以下,竹片、塑膜制成。

看护房 1 m2 300 砖石结构

2 m2 200 土坯结构

路面 1 m2 30 沥青或水泥灌浆结面

2 m2 10 水泥方砖

3 m2 6 砖地面

4 m2 2 沙石路面

大门 1 m2 100 有雨搭铁大门

2 m2 80 无雨搭铁大门

3 m2 50 木门

仓房

畜禽舍 1 m2 100 砖木结构、灰瓦屋面、水泥地面、高2米以上

2 m2 70 砖混结构、灰瓦屋面、1.5米以上

3 m2 40 碎石结构、油毡纸屋面、高1米以上

院墙 1 m 100 铁制透视围墙或砖混结构、厚度24厘米以上、水泥罩面、高1.6米以上

2 m 80 铁制透视围墙或砖石结构、无罩面、高1.6米以下

3 m 50 碎砖石结构、高1.6米以下

永久菜窖 1 m2 300 砖混结构、捣制窖面、壁高1.8米以上

2 m2 200 砖混结构、预制窖面、壁高1.5米以上

2005年-2006年占用农田水利设施补偿指导价

名称 分类 等级 单位 补偿标准(元) 附着物结构

田间灌溉工程 微灌 亩 2000 微喷、滴灌

喷灌 1 亩 1500 固定式喷灌

2 亩 700 半固定式喷灌

3 亩 600 卷盘移动式喷灌

管灌 亩 500 管道灌溉

井 电井 井体 1 米 500 井深40-80米,管径∮325-425

输配电 千米 80000 井高压输电线路

个 10000 电井变压器台

个 3000 电井配电柜

台 7000—10000 电井变压器50KVA及以上

土 井 1 米 400 土井直径3米以上

2 米 300 土井直径3米以下

方塘 灌溉 1 亩 8500 有衬砌

2 亩 4000 没衬砌

2005年-2006年果树补偿指导价

树种 生长期、产量(斤/亩) 标准行距(米) 适宜保留株数/亩

1年生 2年生 3年生 4年生 5年生 6年生以上

油桃 20元/株 1000-1500 3000-4000 5000-6000 6000 6000 1×1.5 400

杏 30元/株 80元/株 1000-1500 2000-3000 3000-4000 5000 2×1.5 200

李子 30元/株 80元/株 1000-1500 2000-3000 3000-4000 5000 2×1.5 200

葡萄 10元/株 1500-2000 2500 3000 4000 4000 0.5×1.5 720

说明:1.未结果树补偿培育费;

2.结果树按产量计算补偿3年,不另付培育费;

3.水果单价按产地近3年市场平均价格计算;

4.面积包括保护地内作业路等配套用地;

5.其它树种按生物学特性参照本表。

我是吉林省辽源市平岗镇的一位农民,我们这里的孩子每个月都按时拿饭费,每天在学校吃的饭质量还是很差...

一个限制,许多种源页面的URL不能被添加到这句话,请你原谅我。

1。突出的地区污染土壤的污染问题及原因分析如下:

据不完全调查,全国受污染的农田,面积约150万公顷的耕地3250亩,灌溉和污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土地和破坏200万亩,约占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的总?耕地,国家的1200万吨,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食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人民币。有,甚至在某些领域存在严重的土壤污染的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

重金属重金属污染的一个或多个元素的密度,密度4.0 5.0 45约60余种。 As和Se是非金属的,但在其毒性和一些特性和重金属,包体中的重金属污染物的Se,和硒的范围相似。重金属污染土壤环境的主要是指生物毒性的汞,镉,铅,铬和金属,其中,还包括,铜,钴,镍,锡,和V和其他污染物的毒性重金属的前。大多数人所关心的铅,汞,镉,铅,铬,砷,他们被称为“大五”(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研究进展)。一位知情人士在土壤中的重金属是多路,首先所有含有重金属,不同的基材,形成含有重金属物质的过程中,土土的成土母有很大的不同。此外,人类的工业和农业生产活动,但也造成了重金属污染的空气,水和土壤(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及控制方法)。在中国,涉及11个省市的25个县中的镉污染的土地。镉污染水稻面积达44%的耕地江西670hm2形成了沉阳,在一个县城的污水灌溉的土壤镉含量高达130mg/kg,成都,含镉废水灌溉米至1?65mg/kg。国家环境监测中心,农业部1996年至1998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污水灌溉镉污染,占9%的面积?最大的重金属超标的56?农业镉超标率达10?2%(与飞的填海工程,2001)。有不同程度的镉污染耕地土壤在中国的主要城市,包括郊区,西安,沉阳市污水灌溉面积?土壤镉污染尤为严重,如沉阳市农田土壤镉含量的镉在土壤中的0 ?88毫克/千克的西安市污水灌区内容的为0?土壤镉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机制(628mg/kg)

板球摇滚县土壤污染物镁和B土壤镁素含量43%的污染特征严重的污染水平以上的采样点和21.16倍。只有211和238个采样点,以达到标准的清洁,无污染乙似乎是更广泛,更严重的污染水平超过50%的样品,其浓度的采样点土壤的原因是岫岩县石汤,偏岭风源区。蚰岩县的土壤分布的很多不好的,铭记扫帚染指的过程中,矮小的国有和乡镇,因为开采和冶炼企业,轻烧镁,重烧镁菱镁矿加工业为主体的释放大量采摘剥统计的MgO,SO2等污染物。形成MgCX的登陆面/ vlgO的白色粉末吗?镁(H0)2和其它反应产物,大颗粒的组合分散在土壤中,在土壤中,用硫酸镁氯化镁中的广泛存在+在这个区域,形成与表面相结合的地壳覆盖,从根本上阻断农作物的生长。虽然一些地区的农作物生长,但作物吸收土壤中的更大的威胁到人们的健康和其他生物可溶性Mg。乙污染的B矿点源污染(辽宁东部山区土壤污染及其控制策略)。吸附

大米镉污染明显强于玉米,大豆和其他作物,由于各种人为因素,包括采矿和工业,农业和交通源,如重金属的品种重金属污染土壤(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及控制方法)。

2。 ?一个大面积的农田土壤污染的污水灌溉

污水灌溉和其他废弃物。沉阳张士灌区,超过20年的2500多万公顷耕地的灌溉污水的污染,米克公斤,导致严重的镉污染,稻田中的镉。天津郊区的2130000公顷由于污水灌溉农田污染。广州市郊区农田污染,污水灌溉2 700hm 2,在1 333hm 2土壤受污染的沉积物含有污染物的产生受污染的地区产生的郊区耕地占46%。 20世纪80年代中期,北京的污水灌溉面积的抽样调查显示,约60%的土壤中,存在36%的糙米污染问题(在中国和土壤污染的现状及其对策)。

早在20世纪30年代,抚顺炼油厂废水排入浑河井灌水稻记录。 20世纪50年代,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由于水资源短缺,为了充分利用资源的污水作为肥料,污水灌溉面积的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促进当地农业粮食生产。 1983年,污水灌溉面积2×106万hm2。然而,由于长期的污水污染土壤 - 作物灌溉系统已经暴露出来,为了解决了土壤环境,污水土地处理系统的应用和发展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辽中南城市群典型地区土壤污染调查,综合治理试点启动修复受污染的土壤和典型地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完成草案土壤污染防治法“,从污染物的种类和类型,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应用程序失败,有效防止新的业务,新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会影响更持久,更危险的污染物,浓度的污染物含量,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污染物,因为他们不能降解逐渐累积升幅仍非常快。例如,数据显示,近年来,在上海增加土壤中的汞,镉含量为50% (POPs)的,在一些地区,浙江南部过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土壤中的铜,锌等重金属的检出率达到100%。

据介绍,辽河,辽河流域是中国的传统的工业和矿业领域。一个便利的交通和丰富的矿产资源,煤炭,石油,钢铁,矿业,工业经济结构长期,低效率的资源利用,污染,高强度,低污染来源,污染控制水平,化工,冶金,采矿制药等行业污染严重的,过时的设备和一些企业,落后,污染防治设施不足,以及辽河流域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环境执法能力薄弱,环境法的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在某些方面更加突出,执法不严的现象,这是不足够的惩罚,受污染的现象不能被有效遏制。

人士还指出,土壤和水的污染相互交替影响,一方面部分的污水灌溉造成土壤短缺,污染,水资源辽河很长的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工业和农业用水的污水灌溉,使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土壤,积累到一定程度,超过土壤的自净,辽河流域的限制,如鞍山,辽阳市著名的工业和矿业领域的国家,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发展常年土壤污染非常严重,重金属和有毒物质在土壤中水的侵蚀,加快污染的河水。

专家指出,经济结构的基础上的资源和重工业,工业生产的相对较高的水平,污染,污染控制难度,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企业安装和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随意排放的污水残留现象时有发生,让人防不胜防;同时,当地政府重新国内生产总值的环保意识仍然存在光污染现象视而不见。

条款辽河污染控制面临的问题更重要的考验 - 当前经济危机持续的影响,是一个迫切需要振兴在中国东北的老工业基地,一方面,在辽河流域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等问题严重的巨大压力的一个规则是不是问题的关键,另一个一方面,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席卷当地政府正面临着经济增长放缓,失业率上升,是一切的中心集中,以确保稳定的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治理,为经济发展让路被忽略。

辽河流域几十年来的污染“的情况下是沉重的,有些人表示担心,”在一些地区,经济的发展,无论是所谓的对环境的污染,几十年下来,导致整个流域污染恶化,如果你不改变,只是旧公路沿线的“污染 - 治理 - 污染”,最后只有越治越污染,环境越来越差。“

长江三角洲,根据南京土壤研究所的现场测试在2006年,只有40%的土壤中的安全级别,在南京郊区的蔬菜基地和30%的土壤污染。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全省总面积的82%?Ⅰ和Ⅱ土壤吗?调查,剩下的18%的土壤已经不同程度的污染。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加上疏于防治,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通过各种渠道转移到其余土壤系统的形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 “

近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139名村民被发现,严重超标的血液正在建设中的村庄,一个电池业务作为重点监测企业的罪魁祸首。

20 20世纪80年代后期,数百万公顷的受污染地区的数百个,有数百数千公顷。据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院,中国受镉污染严重的土壤类型多样化,这是一个重金属污染,生态,砷,铬,铅和沉重的金属污染的可耕种土地面积的近2万公顷,占了有关该国的总面积每一年的五分之一,由于到重金属污染和减少了超过10万吨粮食,农药,抗生素,病原菌也成为源

土壤污染,土壤质量退化,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更严重的土壤富集污染物,有毒污染物,如汞,镉污染的土地外,其他组丰富的作物的水果或牲畜中毒的病例。

如沉阳,辽宁张士灌区土壤和过度重金属镉含量的大米,人类和动物不能吃,因为长期引用工业废水灌溉土壤不再是耕地,只可用于其他目的。

3。固体废弃物堆存

另外,在该领域的污染引起的不合理应用化肥,农药的喷雾覆盖范围也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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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的土壤环境,保护环保法规,制度政策,在中国市场的需求和土壤污染正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下,全国土壤所面临的问题一些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壤污染严重,土壤污染,共存的新老污染物,无机和有机复合污染,土壤污染途径复杂(国家环保总局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分布受污染的地区是不明确的,基础薄弱,程度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方向的基础上,当地的土壤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缺乏的情况不容乐观,面临着许多挑战,在相同的时间,以防止土壤污染的法律非常缺乏的土壤环境标准体系尚未形成,预防土壤污染的主要法律是最重要的方式来实现的土壤,保护环境,保护土地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维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土壤污染情况的分析,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有关法律,法规,土壤污染防治的空白,缺乏有效的法律,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系统,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环境土壤污染的农地保护,土地管理,预防和控制水体污染,空气污染的预防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但基本上是一个空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法律保护一定的法律零星规定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已发挥了积极的影响,但零散和不系统,缺乏具体的法律系统的可操作性随着中国的快速工业化,城市化,土壤污染的农地是仍然趋势继续增长粗糙规则,现行法例限制的条款不能有效地打击现代农业技术和土地利用方式不合理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土壤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真空”状态法律将进一步增长,土地资源的滥用,加剧土壤的污染问题(浅分析法律问题,防止土壤)。大学教授?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和技术徐光华指出, “缺乏一个相对统一的区域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环境在长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区域环境软肋”遇到了在该地区的各种环境问题?经济发展,通常是很困难的,可靠地政府解决,以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两个省的相关部门和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一个区域环境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启动区域环境监测和应急联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区域研究和开发的法律规范,以保护环境,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土壤污染令人担忧的后果),因此,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它是要采取一些法律保护,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提高了与环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土壤污染预防,管理和执法混乱。根据我们现有的法律制度,法律保护土壤管理制度,实行多部门管是负责相结合,涉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壤污染,在这个系统中,主要建筑物分散的权力和责任的管理,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并可能导致混乱(法律问题)土壤污染防治和控制的管理。分析土壤污染的不同来源,情况是复杂的,所以除了最紧密相连的增长环保部门的职责,环境管理的监管权力在许多其他部门,农业部门,如财政部,水土保持,土地和资源管理的管理权限(在特定的情况下,主管当局,以防止法律问题在农村地区的土壤污染),但法律并没有赋予监督权力,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执法机构和土壤污染控制,环境执法责任制的重要问题之间的执法机构,如何相互配合,同时没有做出规定,这导致公牛队在执行一个特定的土壤和水的保护和执法,交叉执法,执法不到位,甚至执法机构打?自己的利益,减少土壤保护的整体效益,损害的总体要求,不指定部门,完全不同于实际的环境管理行政执法当地的土壤保护,有关的法律的监督和协调之间的利益,它会出现许多的污染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导致奇怪的争吵与分析在中国的土壤污染防治和控制各部门(法律问题)之间的权力斗争,可以说,在的多头管理系统,不仅严重影响效率,控制污染,同时也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在大多数地方,特别是在农村贫困地区,由于经济落后,走出贫困的强烈愿望,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多数领导干部的经济发展和环境的保护,牺牲环境发展计划(圣地亚哥在农村地区的土壤污染预防和控制的法律对策)冲突的主要目标,因此,我们的土壤污染管理和执法,很多

最后需要加强的司法保护土壤环境的保护。目前,在严重污染的情况下,虽然土壤污染的发生,但很少涉及土壤污染诉讼案件中,只有少数的问题。的情况下,在我国农村土地的司法救济并不难。首先,土壤污染修复和补偿条例的规定,企业不受任何约束,即使土壤被污染,也很难追究他们的责任。事件年8月2006年,一个典型的情况下铅中毒,甘肃省省,徽县。当时,在县水阳乡368人在2个村庄,共检测血液中铅突破,包括在149 - 年 - 老孩子的环境保护部门调查发现,在当地土壤中的铅冶炼厂附近的两个村庄,空气和水的污染,造成了重大的污染来源。该工厂后来被勒令关闭,但如何有效地补偿村民14。从根本上改变污染损害公众健康,甚至他们的生命的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但它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邱林,1/5星的耕地,中国的预防和控制污染预防和控制形势是严峻的,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部,国家行动此外,农村环境诉讼中,真正的问题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农民的负担诉讼费用的,他们是城市发展的牺牲品,很长很长的经济困难,他们的收入勉强维持生计(迭戈法律对策中的土壤污染预防和控制农村地区),同时,农民的长期损失是造成土壤污染巨大的数额,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诉讼标的,诉讼成本,无法实现直接的联系,法律费用预付制度,农民是可能的,因为他们无法负担的诉讼成本和司法保护(农村土壤污染预防和控制的法律问题。)1999年12月20日,红岗区,大庆市杏钢吉村13大庆市法院起诉被告赔偿原告的土地污染损害赔偿51843113农民06元的“土地污染的情况下,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于1993年,但后来原告青苗补偿费支付的农民只了解诉讼在1999年以前,由于农民对土地的污染,但出现了一份请愿书,找到镇政府,局和被告单位的和解协议,但在11月4日,1999年,而不是实际的性能在1999年12月,原告抽样适用于受污染的农田进行识别,大庆市农业局于2000年1月,我局农业样品送到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测试,测试结果,组织专家现场污染土壤次生盐渍化农田土壤斜坡,市农业局,农业局的调查,专家意见:2001年5月,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庄稼。“环境保护法”第VII下的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环境的保护工作的国家委员会围绕国家统一的监督和管理,统一监督和管理的环境的保护工作的当地环境的保护管理部门,人民的政府在该地区的行政部门。“水质污染防治法”的人民共和国的43,段2的实现细节的情况下,从1999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最后法院调解,2法庭的听证会4年后,关闭,被告159,607.38元赔偿原告损失,一个诉讼成本承担由被告。值得指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在原告超限制的地面,裁决,驳回了原告的请求采取行动。原告拒绝接受这句话,但多年没有收入,没有上诉的费用,农民未开垦的土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农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由该机构支付上诉费$ 10,196.00能够得到最终的保护(土地污染损害是很难诉讼), BR />现有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基础上,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控制,控制系统,或制定专门的法律和法规,加强法律监督和管理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应该是精致的扩展,土壤污染灌溉,采矿废弃物,城市固体废物,化肥,农药及其他污染物,污染义的行为,通过法律手段来防止土壤污染。此外,法律和法规应精简土壤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管理系统,建立了动态土壤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具体的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系统的开发,土壤污染,环保标准,并建立土壤污染应急措施,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

(分析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

土壤环境的保护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的政策建议

潜在的土壤污染,不可逆的,长期的特点和后果的严重性, “防重于治”的土壤环境的保护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未被污染的土壤,采取预防措施,控制或消除污染源,受污染的土壤采取积极的控制措施,污染降到最低(研究现状与展望),以保护我们的环境,土壤污染,它是相当困难的治理,污染物在土壤 - 植物系统中的行为,生物地球化学循环,毒理,代谢模式和重金属的研究的疫情,土壤污染的治理和管理的内容是一个很大的差距,大多数治疗方法尚处于实验阶段,加上考虑到的问题,如治理的成本,成熟的方法可应用于在正常情况下,人很少。摘要类型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工程措施(包括外国的土壤,对土壤,耕作土壤表土,孤立,热处理,电化学方法)

这是自由基的效果测量适用于大多数的污染物,并在各种条件下,但通常在一个小区域,一个更实际的和昂贵的,并可能导致潜在的污染近年来,地下水或其他媒体,污水介绍,空气污染控制技术开辟了新的渠道,防止土壤污染土壤修复过程中,如磁分离技术,阴离子和阳离子代换法(土壤污染控制方法)。

<化学改性剂的措施/应用,抑制剂降低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污染物,加入碱性物质,如水溶性的,扩散性和生物利用,从而减少了标注污染物进入食物链,并减少土壤生态环境()的危险。例如:如石灰,矿渣,土壤重金属生成氢氧化物沉淀。交换容量更大的物质重金属在土壤中钝化或添加膨润土合成沸石。

生物控制方法生物措施,物理处?理和化学处理方法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降低处理成本,处理成本相当于只有三分之一的物理和化学方法的一半;②治疗效果,影响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破坏植物生长的土壤环境;③很简单,就地处理。基于这些优点,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的生物修复生物修复中的应用控制技术的研究。生物措施的吸收或降解土壤?使用特定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污染物。相应的措施,方兴未艾的“环境生物技术”一门新兴学科。生物应用领域的污染控制措施, 1989年3月,在美国的阿拉斯加海岸油污染,使用两组亲脂性微生物的净化过程中,两倍的速度。早期的生物修复技术利用微生物的主要群体最近,植物修复成为一个亮点在修理厂的生物控制措施在三个领域:植物固定植物挥发物和植物吸收污染的研究表明,正确使用的植物,不仅去除有机物在土壤环境中,你也可以去除重金属和放射性核素。超富集植物的植物和超积累了很好的筛选目标已成为环境的追求。开始(水土保持研究回顾与展望)。例如,镉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技术,通过大量的筛选研究发现,十字花科芸苔属植物(芸苔属。)强吸收镉的积累在各种基因分型特点,广泛生长在中国油菜(白菜)是有一定的物种或基因型可能是高的累积滤波和低镉积累镉的作物,种植食用品种(低吸收或低传输),间作,轮作作物互动(),以减少作物镉吸收的植物修复研究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镉污染土壤的技术机制)的污染特征。

农业措施 />有机肥,以改善环境容量,控制土壤水分,并选择适当形式的肥料和作物品种选择抗

辽宁省拆迁补偿标准?

为加强我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及规划管理工作,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城乡建设发展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征地拆迁补偿原则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及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指导价格与评估价格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原则;坚持群众与项目法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坚持公益事业用地与经营用地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拆迁补偿范围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是:白塔区的大林子村、原新民村、光辉村、北园村及徐往子村的一部分,文圣区的兴隆村、国庆村、裕民村、太子河村,宏伟区的徐家屯村、杜家村、崔家村、杨家村、大打白村、小打白村,太子河区的瓦窑子村、河东村、新城村、曙光村、西三里村、蔡庄村及西八里村一部分;辽阳市经济开发区4.7平方公里、桃花岛7.1平方公里。  因征用上述区域内的集体土地需拆迁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均应对其所有者予以补偿。  三、拆迁补偿指导价及程序  因征地需拆迁农民住宅的应实行货币安置,确需异地迁建住宅的,依法批准新建宅基地或集中统一建设农民住宅。  拆迁农民住宅的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迁房屋有照建筑面积×被拆迁区域房屋补偿指导价格。房屋补偿指导价按房屋造价评估值计算。超出有照面积部分,按照看护房补偿标准计算补偿价格。  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计算公式为: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土地级别补偿系数+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 三级地0.4。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  公路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在城市建成区(指有市政基础设施、上下水、市政道路、煤气、供暖等设施,管道配套完善的区域,具体由市规划局划定)范围内的,按本文件确定的市政设施、公益性项目拆迁指导价执行;在建成区以外的,按《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5]6号)规定标准上浮,距建成区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上浮50%,1公里以外、2公里以内上浮40%,2公里以外、3公里以内上浮30%。林木、果树按照亩适宜株数进行补偿,低于亩适宜株数的,按实际株数进行补偿。  农田水利设施等需要局部拆迁的,按照局部拆迁的规模与实际价值予以补偿。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对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各种植物以及抢建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所有附着物不予补偿。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指导价格,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化情况,定期评估、调整并公布。  征地拆迁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项目法人申请,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的有关程序参照《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和办理。  拆迁之前,项目法人要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公开。拆迁补偿当事人根据公布的补偿指导价格协商确定补偿事宜,并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的,拆迁补偿当事人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格。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所辖区域内的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拆迁补偿当事人书面向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拆迁补偿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四、加强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一)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厂房、办公楼、民房、畜牧场、饲养场等建设项目按《辽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温室、大棚(不含地扣)、看护房、鱼塘等按下列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申请建设的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区人民政府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区人民政府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规划局审批。  市规划局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抄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及有关区政府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到现场放线定位。放线定位后,方可施工建设。  工程竣工后,由建设的个人到市规划局申请规划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市规划局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规划验收。对未经审批或者经过审批未经竣工规划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征地拆迁过程中不予补偿。  (三)在城市主次干道、城市环路以及出入口两侧各50米内,高速公路、铁路、河道等规定控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严格控制建设温室、大棚、看护房、鱼塘等建设项目。  (四)温室应座北朝南,东西延长,前屋面接受阳光,南侧温室北墙距北侧温室前底角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米。大棚的布置方向及间距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生产作业的要求确定,跨度不得少于6米,最低点高度不得低于1.5米,间距不得少于2米。看护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温室、大棚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不得建看护房。  城市规划区内的区、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对所在地单位及村民自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附属物进行认真调查,调查结果经认定后登记造册,并将认定资料和登记册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和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对备案资料进行核验。今后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实施征地拆迁时,按备案登记结合实际拆迁登记认定的情况给予补偿。没有登记和备案资料的一律不予补偿。  五、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做好征地拆迁及规划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征用拆迁管理的协调工作。  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我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征地拆迁当事人的损失。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对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进行清理并无偿拆除。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在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突击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温室、大棚等附着物以及突击种植和养殖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制止。对妨碍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进行或严重干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各有关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搞好政策宣传解释、信访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本实施意见核发有关证件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六、其他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05年-2006年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价  2.2005年-2006年农田水利设施补偿指导价  3.2005年-2006年果木补偿指导价  4.2005年-2006年养鱼池塘(不含鱼)成本补偿指导价  5.辽政发[2005]6号文件公布的相关补偿标准  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2005年-2006年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价  名称 等级 单位 补偿标准(元) 附着物结构  温室 1A型  B型 m2 80 采用砖、水泥、钢管、角钢、塑膜、玻璃等材料建成,砖墙高度2.2米以上,毛石基础、水泥梁柱、墙外水泥沙浆抹面(A型温室中沼气池、电动卷帘等设备另外核算)  2C型 m2 60 采用砖、水泥、钢管、型钢、塑膜等材料建成,毛石基础现浇混凝土梁柱,砖墙高度1.6米以上,墙面为清水墙。  3D型 m2 40 采用砖石基础,砖墙或土坯墙、塑膜,竹片等材料建成,墙高1.6米以下  大棚 1 m2 40 跨度6米以上,钢筋、铁丝、塑膜建成  2 m2 20 跨度6米以下,2米以上,竹片、铁丝、塑膜建成  3 m2 10 跨度2米以下,竹片、塑膜制成。  看护房 1 m2 300 砖石结构  2 m2 200 土坯结构  路面 1 m2 30 沥青或水泥灌浆结面  2 m2 10 水泥方砖  3 m2 6 砖地面  4 m2 2 沙石路面  大门 1 m2 100 有雨搭铁大门  2 m2 80 无雨搭铁大门  3 m2 50 木门  仓房  畜禽舍 1 m2 100 砖木结构、灰瓦屋面、水泥地面、高2米以上  2 m2 70 砖混结构、灰瓦屋面、1.5米以上  3 m2 40 碎石结构、油毡纸屋面、高1米以上  院墙 1 m 100 铁制透视围墙或砖混结构、厚度24厘米以上、水泥罩面、高1.6米以上  2 m 80 铁制透视围墙或砖石结构、无罩面、高1.6米以下  3 m 50 碎砖石结构、高1.6米以下  永久菜窖 1 m2 300 砖混结构、捣制窖面、壁高1.8米以上  2 m2 200 砖混结构、预制窖面、壁高1.5米以上  附件2:2005年-2006年占用农田水利设施补偿指导价  名称 分类 等级 单位 补偿标准(元) 附着物结构  田间灌溉工程 微灌 亩 2000 微喷、滴灌  喷灌 1 亩 1500 固定式喷灌  2 亩 700 半固定式喷灌  3 亩 600 卷盘移动式喷灌  管灌 亩 500 管道灌溉  井 电井 井体 1 米 500 井深40-80米,管径∮325-425  输配电 千米 80000 井高压输电线路  个 10000 电井变压器台  个 3000 电井配电柜  台 7000—10000 电井变压器50KVA及以上  土 井 1 米 400 土井直径3米以上  2 米 300 土井直径3米以下  方塘 灌溉 1 亩 8500 有衬砌  2 亩 4000 没衬砌  附件3:2005年-2006年果树补偿指导价  树种 生长期、产量(斤/亩) 标准行距(米) 适宜保留株数/亩  1年生 2年生 3年生 4年生 5年生 6年生以上  油桃 20元/株 1000-1500 3000-4000 5000-6000 6000 6000 1×1.5 400  杏 30元/株 80元/株 1000-1500 2000-3000 3000-4000 5000 2×1.5 200  李子 30元/株 80元/株 1000-1500 2000-3000 3000-4000 5000 2×1.5 200  葡萄 10元/株 1500-2000 2500 3000 4000 4000 0.5×1.5 720  说明:1.未结果树补偿培育费;  2.结果树按产量计算补偿3年,不另付培育费;  3.水果单价按产地近3年市场平均价格计算;  4.面积包括保护地内作业路等配套用地;  5.其它树种按生物学特性参照本表。  附件4:2005年-2006年养鱼池塘(不含鱼)成本补偿指导价  名称 单 位 补偿金额 备 注  人工养鱼池塘 平方米 9元 深度0.8-1米  人工养鱼池塘 平方米 12元 深度1米以上  自然坑塘 平方米 3元 清淤(下挖0.2-0.3米)漫漫看吧

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

蔬菜大棚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为整理了关于大棚拆迁的补偿标准细则,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为加强我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及规划管理工作,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城乡建设发展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征地拆迁补偿原则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及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指导价格与评估价格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原则;坚持群众与项目法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坚持公益事业用地与经营用地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拆迁补偿范围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是:白塔区的大林子村、原新民村、光辉村、北园村及徐往子村的一部分,文圣区的兴隆村、国庆村、裕民村、太子河村,宏伟区的徐家屯村、杜家村、崔家村、杨家村、大打白村、小打白村,太子河区的瓦窑子村、河东村、新城村、曙光村、西三里村、蔡庄村及西八里村一部分;辽阳市经济开发区4.7平方公里、桃花岛(小区网论坛)7.1平方公里。

因征用上述区域内的集体土地需拆迁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均应对其所有者予以补偿。

三、拆迁补偿指导价及程序

因征地需拆迁农民住宅的应实行货币安置,确需异地迁建住宅的,依法批准新建宅基地或集中统一建设农民住宅。

拆迁农民住宅的货币补偿金额为:被拆迁房屋有照建筑面积×被拆迁区域房屋补偿指导价格。房屋补偿指导价按房屋造价评估值计算。超出有照面积部分,按照看护房补偿标准计算补偿价格。

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计算公式为: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土地级别补偿系数+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三级地0.4。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0,仓储工业用地0.1,房地产开发用地0.2,商业用地0.3。

公路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在城市建成区(指有市政基础设施、上下水、市政道路、煤气、供暖等设施,管道配套完善的区域,具体由市规划局划定)范围内的,按本文件确定的市政设施、公益性项目拆迁指导价执行;在建成区以外的,按《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5]6号)规定标准上浮,距建成区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上浮50%,1公里以外、2公里以内上浮40%,2公里以外、3公里以内上浮30%。林木、果树按照亩适宜株数进行补偿,低于亩适宜株数的,按实际株数进行补偿。

农田水利设施等需要局部拆迁的,按照局部拆迁的规模与实际价值予以补偿。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对政府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各种植物以及抢建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所有附着物不予补偿。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指导价格,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化情况,定期评估、调整并公布。

征地拆迁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项目法人申请,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的有关程序参照《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和办理。

拆迁之前,项目法人要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公开。拆迁补偿当事人根据公布的补偿指导价格协商确定补偿事宜,并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的,拆迁补偿当事人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价格。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所辖区域内的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拆迁补偿当事人书面向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拆迁补偿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四、加强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一)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厂房、办公楼、民房、畜牧场、饲养场等建设项目按《辽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温室、大棚(不含地扣)、看护房、鱼塘等按下列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申请建设的个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区人民政府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区人民政府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规划局审批。

市规划局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抄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及有关区政府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到现场放线定位。放线定位后,方可施工建设。

工程竣工后,由建设的个人到市规划局申请规划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市规划局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规划验收。对未经审批或者经过审批未经竣工规划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征地拆迁过程中不予补偿。

(三)在城市主次干道、城市环路以及出入口两侧各50米内,高速公路、铁路、河道等规定控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严格控制建设温室、大棚、看护房、鱼塘等建设项目。

(四)温室应座北朝南,东西延长,前屋面接受阳光,南侧温室北墙距北侧温室前底角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米。大棚的布置方向及间距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生产作业的要求确定,跨度不得少于6米,点高度不得低于1.5米,间距不得少于2米。看护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温室、大棚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不得建看护房。

城市规划区内的区、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对所在地单位及村民自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附属物进行认真调查,调查结果经认定后登记造册,并将认定资料和登记册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和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对备案资料进行核验。今后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实施征地拆迁时,按备案登记结合实际拆迁登记认定的情况给予补偿。没有登记和备案资料的一律不予补偿。

五、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做好征地拆迁及规划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征用拆迁管理的协调工作。

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我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限度地减少征地拆迁当事人的损失。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对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进行清理并无偿拆除。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在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突击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温室、大棚等附着物以及突击种植和养殖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制止。对妨碍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进行或严重干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各有关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搞好政策宣传解释、信访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本实施意见核发有关证件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辽宁省大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

辽宁省面积最大的棚户区——阜新市新邱棚户区改造正式开始。

记者昨日从新邱区政府和区城建局获悉,新邱区此次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拆迁面积是62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新邱大街南北两侧,涉及改造17402户。 如此大面积的城市平房区集中改造,不仅是新邱区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一次最大规模的拆迁改造工程,也是阜新市面积最大、全省面积最大的一块棚户改造区。目前已经开始的一期拆迁改造区为新邱公园以西、新邱大街以北、原牧业机械厂以东、第三中学以南的三角形地带,改造面积多达26万平方米,改造户数为5618户。

在新邱区青少年宫楼顶上放眼北望,成片的棚户住宅映入了记者的眼帘。阜新市棚改办的人员告诉记者,新邱棚户区几乎占了新邱城区面积的四分之三。如果这一大片的棚户区都改造完成,那么等于再造了一个新的新邱。

据了解,如果拆迁工作顺利,到年底,新楼房的地基就可以打完——再有4个月,老百姓就可以感受到棚户区改造给他们带来的喜悦啦

大棚拆迁赔偿补偿标准(我们农村将要进行新农村建设,我家的苹果地要占用,我想知道关于赔偿的问题..)

好了,今天关于“辽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辽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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