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后不认定怎么办(工地受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导读:申请工伤认定被受理后若未被认定为工伤,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可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
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后不认定怎么办
导读:申请工伤认定被受理后若未被认定为工伤,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可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工伤认定决定不停执行。复议或诉讼要提供充分证据,明确程序合法性,要积极用合法途径维权。一、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后不认定怎么办
当申请工伤认定并被受理之后,倘若最终未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在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那一天起,接下来的60天内,其实可以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行政复议。
另外,也其实可以在6个月的时间内,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里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行政复议期间,还是在行政诉讼期间,工伤认定决定都不会停止执行。
在复议或者诉讼的整个过程当中,必须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工伤的实际情况,像劳动合同这种能明确劳动关系的文件,工作证这种能证明工作身份的证件,以及证人证言等,这些都其实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同时,还得明确申请工伤认定的整个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发现有违法的地方,也其实可以将其作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理由之一。
总而言之,我们一定要积极地利用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尽最大的努力去争取获得工伤认定的最终结果,让自己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二、申请工伤认定不通过该如何依法维权
若工伤认定不通过,可按以下途径依法维权:
首先,查看工伤认定决定书,明确不通过的具体理由。若对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提出复议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清晰阐述不服认定结论的原因及事实依据。
其次,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需围绕工伤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证明自身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妥善保存与工伤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以便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
三、工伤认定不通过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其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在工伤认定不通过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内,一般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争取合法权益得到正确认定。
当面临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后不认定的情况时,这里面有不少要点需要关注。一方面,要清楚不认定可能是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但这并不意味着维权之路就此终止。此时,你拥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通过这一途径来重新审视工伤认定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其实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借助司法程序来争取公正的判定。若你对不认定的后续处理程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存在疑问,别让困惑一直困扰着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
工地受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地上工作的劳动者工作环境相较于在办公室内工作的人员来说,受到工伤的机率会更大。?因此,建设单位一般都会为这些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其实可以支付劳动者的工伤损失。那工地受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地受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一般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了该劳动者在医院治疗的证明材料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工伤,劳动者其实可以自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