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司法措施,适用于在侦查、检察或审判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有证据证明其可能有罪,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可以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其个人自由,同时保证诉讼...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取保候审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司法措施,适用于在侦查、检察或审判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有证据证明其可能有罪,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可以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其个人自由,同时保证诉讼活动的进行具体适用范围包括:1.对于可能判处管制、罚金或者宣告缓期执行的;2.在证据尚不充分,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进一步侦查的情况下;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病严重,不适宜继续羁押,也没有逃亡、自杀或撕毁、湮灭证据的危险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罚金或者宣告缓期执行的;(二)证据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继续侦查有必要的;(三)患病严重,不适宜继续羁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在侦查期间,经过法律程序,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释放其人身,并且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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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适用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适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循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准确限定保证金的具体适用对象,合理确定保证金收取的数额幅度,严格保证金的交纳、收取、处理方面的管理办法,使该项法律制度在运作过程中达到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一)具体适用对象的限定根据新《刑诉法》第51条的规定,适用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且他们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二)保证金数额幅度的确定原则长期以来,我国法律没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实践中各类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加之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因此,保证金数额幅度难以做到划一据此,笔者认为在把握保证金数额幅度时,应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的合理规定,结合我国司法界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的成功做法,在不悖于保证金“现实的担保性”和“可能的惩罚性”的立法本意的情况下,视保证风险的大小,按下列原则予以确定1、重罪高于轻罪原则从刑法理论说,重罪的社会危害性应明显大于轻罪相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受到的刑罚制裁就重,由此,司法机关对重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可能承担的风险同时加大因此,其保证金数额幅度应明显高于轻罪的保证金数额幅度如:同为侵犯财产型犯罪,由于抢劫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在决定对涉案嫌疑人或被告人适用保证金取保候审时,其金额幅度就应高于一般盗窃案件的保证金幅度2、高收益者高于低收益者原则公民经济收益的高低反映了特定社会成员的生活富裕程度为使保证金制度在立法上的平等与司法上的公正达到尽可能的和谐与统一,在对不同富裕程度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时,确定一个恒等的保证金指数,显属极为必要对此,依笔者拙见,凡对有固定收益者决定适用保证金的,无论其收益的多寡,其数额幅度的确定,均应以其6个月实际收益总额上限,1个月实际收益总额为下限对没有劳动性收益的,则可变通采用“人保”方式获得取保候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自然亦可视其有无收益,采用该项原则处理3、健康者高于体弱者原则新《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办法”这一规定潜在地表明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刑事诉讼活动可能造成的妨害程度由此,我们可推论得出,身体健康者在被取保候审过程中不履行新《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保证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可能较之重病、怀孕、哺乳者大因此作为具有惩戒性的保证金的收取幅度,也相应较高

转继承适用范围怎样
首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继承人在前述时间内是因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所以才未实际取得遗产,而非丧失遗产继承权;3、发生转继承的,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4、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可分得的遗产份额是继承人用的的遗产份额另外,区别于代位继承,转继承人不仅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