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子公司的设立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发起人会议:由母公司作为发起人召开发起人会议,讨论并通过子公司的设立方案2.公司名称:选择合适的公司名称,并进行名称预先核准3.章程制定:制定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明确公司名称...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子公司设立的法律规定及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子公司的设立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发起人会议:由母公司作为发起人召开发起人会议,讨论并通过子公司的设立方案
2.公司名称:选择合适的公司名称,并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3.章程制定:制定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明确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内容
4.工商登记: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相关文件,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包括《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5.公告成立: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子公司的设立情况
6.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7.开户及其他手续:根据需要开设银行账户,并完成其他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由发起人依法认购或募集股份,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取得法人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召开foundation会议,讨论并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全体签订公司章程,并经核实资本符合法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发起人或者合伙人的申请,应予以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其设立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中列明的事项发生变动,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解散或者终止,由公司清算,完成清算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即为合法终止

《子公司设立的法律规定及程序》相关阅读
外资并购公司设立流程及法律程序有哪些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方式: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定向发行股票;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收购上市公司母公司;公开要约收购;其他
并购流程: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签订收购协议;变更登记

司法强拆必须走的法律程序
司法强拆必须走的法律程序:
1、拆迁方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
2、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3、土地管理局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告知被强制执行人救济途径和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4、强制执行前三日,应当在强制执行房屋周围张贴书面通知强制执行前,拆迁人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执行房屋的证据保全执行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向被执行人宣读裁决书当事人拒绝的,不影响执行实施过程应由工作人员记录,并列出要搬出房屋的财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