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脱贫标准(脱贫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2021年脱贫标准是达到8个拥有:1、家里至少有一个人拥有一项技能;2、拥有安全干净的饮水;3、拥有增收产业;4、拥有基本的社会保障;5、家里拥有余粮;6、拥有...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关于国家贫困户脱贫标准的问题。以下是我对这个问题的总结和归纳,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贫困户脱贫标准
2021年脱贫标准是达到8个拥有:1、家里至少有一个人拥有一项技能;2、拥有安全干净的饮水;3、拥有增收产业;4、拥有基本的社会保障;5、家里拥有余粮;6、拥有余钱;7、拥有基本农田;8、拥有安全的住房。
脱贫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脱贫分为贫困县、村的脱贫与贫困户的脱贫。
贫困县、贫困村的退出,就是绝对贫困人口数量,中部地区要降到2%以下,西部地区降到3%以下。
贫困户的脱贫,就是要做到2020年时收入达到4000块钱左右,并且做到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我们讲“一二三”,一个收入、两个不愁、三个保障,必须要达到这个标准才能申请退出、宣布退出,没有达到是不行的。
扩展资料:
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今后三年重中之重的工作。
针对前段时间各地扶贫脱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强考核监督。
“不降低标准”是为了保证脱贫的质量,而“不吊高胃口”则是为了防止脱贫走向过度福利的另一个极端,防止把脱贫搞成“大锅饭”和“养懒汉”。
但是在实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中,这种“吊高胃口”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如何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要坚持“三结合一发动”,即:
坚持思想教育与精准脱贫工作相结合。我们常说:“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在精准分析贫困地区贫困户致贫原因的基础上,要把解放贫困户的思想放在首位,正确引导贫困户树立靠自己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不能形成“人人争当贫困户,依靠国家来补助”的懒惰思想。
坚持制定政策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贫困地区贫困户致贫原因多种多样,制定政策要结合实际,要多到基层调研、多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脱贫政策不能让人钻空子,让贫困户产生“不想工作,国家养着我”的想法,要培养贫困人口自强自立的能力,而不能让贫困户赖在福利体系里“悠然自得”。
坚持致富“内生动力”与当地产业发展相结合。贫困地区脱贫,产业发展是关键。要通过产业发展激发起贫困户致富的“内生动力”,积极参与当地的产业发展,而不是做产业发展的“旁观者”“局外人”,让产业发展的成效真正惠及贫困户。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贫困地区脱贫不能靠政府一杆子包到底,要树立“贫困不是光彩、贫困户不是光荣户”的思想,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脱贫。
对贫困户的界定、贫困户享受的国家补助应向群众进行公示;每年组织一批贫困户向群众开展脱贫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总之,唯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贫困地区才能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人民网—贫困村县脱贫有严格标准和程序
贫困户脱贫标准是什么
(一)贫困人口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二)贫困村退出。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在乡镇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三)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相关力量对地方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脱贫标准线
法律分析:“一”是一个收入,国家的收入标准是2011年的不变价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按照物价等指数,到2019年底现价是3218元,计划到2020年底是4000元左右。根据建档立卡的信息,已经脱贫人口的收入人均都在9000元以上,剩余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在6000元以上。
“二”是不愁吃、不愁穿,目前也做到了。
“三”是“三保障”。一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的孩子有,但很少。二是基本医疗有保障,通过县医院的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现在所有的村都有了卫生室和村医,能够保障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看得上病。另外,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网也建起来了,所以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基本的医疗保障是能够做到的。三是住房安全有保障,中国这几年解决了800多万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现在还有一些正在解决中。同时针对饮水安全问题,国务院扶贫办现在对“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工作是按月调度,全国大概还有15万人没有解决。
法律依据:《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阶段目标。从2015年到2020年,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阶段安排,紧紧抓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这个核心,确保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步推进扶贫开发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前三年集中攻坚,每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后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贫困县全部摘帽是什么指标
贫困户脱贫摘帽标准按照“八有一超”执行。“八有”指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吃穿不愁、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村屯、有电用、有电视看;“一超”指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国家评估检查标准。贫困县脱贫摘帽按国家标准,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评估以下指标:一是贫困发生率。摘帽当年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贫困发生率高于3%的,不得退出。二是脱贫人口错退率。脱贫人口错退率高于2%的,不得退出。脱贫人口错退率=抽样错退人口数/抽样脱贫人口数×100%。错退人口,指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三是贫困人口漏评率。漏评率超过2%的,不得退出。贫困人口漏评率=调查核实的漏评人口数/抽查村未建档立卡的农村人口数×100%。漏评人口,指符合国家识别标准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人口。四是群众认可度。群众认可度低于90%的,不得退出。群众认可度=调查户中认可户数/调查总户数×100%。群众认可,指调查户对脱贫攻坚政策、帮扶措施及成效、脱贫退出、干部帮扶的认可。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国家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各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中国脱贫标准
《扶贫刚要》规定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原则标准: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 “八有”:一是有安全住房;二是有安全饮水;三是有基本农田;四是有增收产业;五是至少一人有技能资质证书;六是有基本社会保障;七是实现家里有余粮;八是实现手头有余钱。
具体经济指标标准:我国现行脱贫标准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为2300元,2014年现价脱贫标准为2800元。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和其他因素,逐年更新按现价计算的标准。按每年6%的增长率调整测算,2020年全国脱贫标准约为人均纯收入4000元。折算成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
法律依据:《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第九条 扶贫对象。在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为扶贫工作主要对象。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逐步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扶贫标准。
今天关于“国家贫困户脱贫标准”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国家贫困户脱贫标准”,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