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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北京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拥有北京城镇户籍。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4、申请...

对于北京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北京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拥有北京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4、申请人的年龄限制,如果是2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必须满18周岁,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人的年龄必须满30周岁才行。

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流程

1、根据七部委联合颁发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经适房住户,在取得房屋产权的前五年内,是没有完全的房屋产权的,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加上政府优先回购等其它政策,经适房在业主获得房产的前五年,是不能所以售出的,这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经适房不能买卖的原因。

2、经适房要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做出了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3、据此规定,取得完全产权之后的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进入二手房流通市场,进行买卖交易了。

4、但是,取得完全产权后的经适房,虽然可以上市交易,其性质仍然属于经济适用房,房屋性质并没有变为商品住宅,这一点,从《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中,不动产权性质一栏中可以确认。

北京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

1、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或房子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报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提出请求,由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经过摇号等方法断定契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依照有关规定,已处理经济适用房的采购资历审阅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采购或由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按原价回购。

2、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按原价出售房的,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产权人向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提交书面请求,并供给原购房合同、房子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

(2)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经过摇号等方法断定购房人。购房人抛弃采购的,由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断定后续的购房人。

(3)购房人查验房子和有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定购房合同,付出购房款。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挂号买卖双方信息,出具有关证实。

(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出具的证实以及别的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子权属挂号部分请求处理房子搬运挂号手续。房子权属挂号部分将房子产权挂号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子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房”字样。

3、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房的,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产权人向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提交书面请求,并供给原购房合同、房子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

(2)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对请求资料进行审阅并入户检查,了解房子情况,承认产权人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3)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或其指定单位与产权人签定回购协议,付出购房款。

(4)区县房子权属挂号部分凭回购协议及别的有关资料处理房子搬运挂号手续,将回购房子的产权挂号在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子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房”字样。

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回购的房持续向契合条件的家庭配售或作为什物配租房源向廉租家庭配租,所需回购周转资金由各区县财政统筹安排。

4、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或房子所有权证满五年后,能够按市场价出售所购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报价和出售报价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报价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房产权人户口地点区县房保证管理部分能够优先回购。

出售报价低于市有关部分公布的同地段房子情况根本类似的普通商品房报价(以下简称辅导报价)的,应按辅导报价核算价差。买卖双方对辅导报价有异议的,可托付有天资的房地产评价机构对房产报价进行评价,所需评价费用由托付方承担。

购房人按市场价采购已购经济适用房后,获得商品房产权。

产权人也能够按原购房报价和同地段房子情况根本类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获得商品房产权。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如下: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经适房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北京经适房申购标准:

1、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2、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3、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4、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5、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6、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仅供参考。

北京申请个人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扩展资料: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买北京二手经济适用房后悔死了

对于买房人来说,首先需要知道自己所购房屋时什么类型的,经济适用房是一种相对比较便宜的房屋,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建造的,但是购买经济适用房并不简单。有的人表示,买北京二手经济适用房后悔死了这是为什么,买经适房钱被骗了能追回不?

买北京二手经济适用房后悔死了

对于经济适用房,政府往往只关心提供了多少套房子的目标考核,而很少考虑到居住需要。所以很多经济适用房的质量欠佳,而且根据目前政策,想要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在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这样的二手经济适用房性价比并不高,所以即使价格便宜也最好不要购买。

其次,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各地政策有所不同,涉及的交易费用也并不明确,在签定买卖合同时容易出现纰漏,导致自身的权益受损,经济适用房是否能够办证过户,相关的政策都还是未知的情况下,二手经济适用房最好不要购买。

虽然二手经济适用房相对比较便宜,但是无论从房屋质量还是交易风险来考虑,二手经济适用房都不适合购买,房产交易涉及的一些房地产政策非常复杂。

买经适房钱被骗了能追回不

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出于各种目的,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借名买房,指以他人(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府限制购买的房产,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签订合同,约定实际买房人以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人的名义买房,等到政府允许转让时再将房产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实际买房人支付购房款和额外一笔酬金给名义买房人。

在履行借名购房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涉及诉讼,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从政府推出经济适用房的目的考虑,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而借名购房的出现,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经济适用房,而原应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这是一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综上所述,如所签合同在法律上无效,那么可以追回损失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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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

2022年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北京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

2、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

3、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购房资格登记,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公告后,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确定入围名单,照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以公开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证明,申请人据此办理购房手续。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

北京2023年经济适用房申请

法律主观:

1、北京现在已经取消单独办理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了2、现在北京统一办理保障房的申请。保障房包含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种保障房。3、领取申请表格请去你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有专人负责。4、按你递交的材料审核后,你材料若满足经济适用房标准则经济适用房有房源时会通知你摇号或者分配,没有则一直等待。5、比如你满足经济适用房条件,则基本上就满足所有保障房条件,那个有房源时会通知摇号或者分配,你可以随意选择或者只等经济适用房有房时在选择。6、至于申请和你递交的材料的标准,在你领取保障房表格时专人会给你讲解你所需要办理申请提供的标准及所需材料。你准备好后去社区居会进行递交材料,这基本算是初审了,只要发给你表格就代表你基本符合标准才会给你申请表格,如果不符合标准申请表格都不会给你的。7、社区居委会收到你递交的保障房申请表格和材料后会递交各区县统一汇总并且办理正式审核和备案工作,一般1到3个月就可以审核备案通过。剩下的就是漫长的等待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按原价出售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确定购房人。购房人放弃购买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3.购房人查验房屋和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买卖双方信息,出具相关证明。

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三)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查看,了解房屋状况,确认产权人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产权人签订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4.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的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或作为实物配租房源向廉租家庭配租,所需回购周转由各区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出售价格低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下简称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计算价差。买卖双方对指导价格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所需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北京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好了,今天关于“北京经济适用房”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北京经济适用房”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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