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社部免去个人职务是什么意思(免除职务严重吗)
“免去领导职务,意思是上级主管部门依照任免程序,决定某人不再担任之前的领导职务。免职分为几种情况,比如到达所任职级允许的最高年龄、由于健康状况或者工作能力原因不...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关于“被免去职务意味着什么”的话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梳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交流吧。
国家人社部免去个人职务是什么意思
“免去领导职务,意思是上级主管部门依照任免程序,决定某人不再担任之前的领导职务。
免职分为几种情况,比如到达所任职级允许的最高年龄、由于健康状况或者工作能力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职务、工作岗位重新调整等,都可以适用免职程序。
免职不属于纪律处分。撤销领导职务、罢免人大代表资格或政协委员资格等属于纪律处分的一种。
免除职务严重吗
法律分析:
停职和免除职务,停职更严重。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原因可能是多种的,比如到龄退休、职务调整、期满调任或因为某事,举报、受贿、渎职等处于被调查阶段,调查结果尚未可知。免职一般不具有惩罚性,其适用于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轮岗交流、任职期满、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职务的行为。停职,是指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意为撤销某人职务,情况较免职严重,原因可能是重大过错、违纪违法、贪墨渎职等,调查结果已知,已盖棺定论,基本不可更改。停职是一种惩罚性行为,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是有违法行为等。被免职后可通过复议、申诉、诉讼等方式以恢复原有职位。被停职后则不能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进行申诉,无救济途径。简单来说就是仕途已经完蛋了,甚至有可能判刑。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免职是什么处分
“免职”不是一种处分。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会用到此词;触犯法规的公职人员往往也用到此词,他们因为当时不适任原职所以或是职务调动或是事后再担任原职,故“免职”并非一般人所认为的“撤职”。
免职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在某种情况下,有的党员犯了错误作了处理后,党的组织认为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时,也可以免去其现职务,这是正常的干部任免,不能视为纪律处分。
一、完善公务员免职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完善公务员免职制度,是加强国家政权的重要保证。公务员是国家意志和国家行政职能的具体执行者,拥有国家所赋予的一定的权力,担负着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重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后,也要靠他们贯彻执行。因此,只有建立并完善公务员免职制度,:让优秀人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才能巩固政权,确保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2)完善公务员免职制度,是优化行政机构,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保证。现代社会的发展,必然要求提高政府的行政工作效率。而行政工作效率的提高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的素质及其搭配结构。
因此,完善公务员免职制度,不仅关系公务员个人的能力与才智能否正常发挥,而且也关系整个公务员队伍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素质,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能否正常进行,影响到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常发挥。
二、免职与撤职的区别
1、性质不同
人大常委会既有撤职权,也有免职权,但撤职与免职的性质不同,撤职是一种惩罚性行为,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是有违法行为等。撤职与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的党纪政纪处分有所不同;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利,一旦撤销某官员的职务,没有复议、申诉、诉讼等救济途径,只能当一般公务员。因此,撤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种最严厉的监督手段。
免职有时不具有惩罚性,其适用于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轮岗交流、任职期满、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职务的行为。同时,问责免职也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公职人员,但相对于撤职而言,其过错程度要轻一些,或者其行为的性质还有待进一步查清核实,只是当时已不适于继续任职而先行免职 。
2、提出主体不同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的主体有三类:一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正职首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代表本机关签署,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二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对于由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发现有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情况而需要撤销其职务的,可采取会议的方式决定问题。主任会议提出撤职案应由主任会议成员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通过;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五分之一以上联名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发出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撤职情形的,可以联名提出撤职案,联名提出撤职案的法定人数是常委会组成人数的五分之一,而且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联名提出撤职案,应当认真研究领衔人提出的撤职理由是否成立,相关材料是否充分,经慎重考虑后决定是否参予联名。
“免职”与“撤职”不同。免职与任职是对等的,一般情况下,由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人员需要免职,由“一府两院”“三长”提出免职案。如果属于人代会选举的人员辞职或需要免职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免职案。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有决定本级政府副职的个别任免。
3、内容要件不同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对象和理由,即提出撤职案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这种理由大体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以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二是认为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提出撤职案还应当提供有关材料,也就是提出撤职案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支持撤职理由,主要是有关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事实和依据等。而在免职案中一般只需简单说明免职理由,如工作调动、退休离休等。
4、处理程序不同
撤职案提出后,其处理程序有两种:一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由“一府两院”和主任会议直接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二是对于撤职案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尚不清楚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暂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而是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后的常委会议根据调查结果报告审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撤职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可以就撤职案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理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发表意见和看法。
在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会议上申辩。就撤职案所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等提出反驳意见,为自己申辩和辩护,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撤职案提请常委会会议采用无记名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相比之下,免职案的处理程序相对简单,一般直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即予表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免去和被免去区别
定义不同。
根据律临网资料显示,免去和被免去区别如下:
“免去”指的是不再担任某个职务,主动权在于个人,一般是自我决定或者由上级领导决定,并且一般伴随着职级、工资等变动。比如,某人主动请求免去领导职务,以去其他岗位实现个人价值。或者上级领导决定免去某人的校长职务,以调任至其他部门担任同等职务。“被免去”则是指担任了新的职务,将旧的职务去掉。这种情况下的决定权并不在个人手中,而是由组织或者领导决定。通常而言,“被免去”职务后,职级、工资等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某人因工作表现不佳,被领导决定免去现有职务,调任至其他部门担任较低职务。
王贺胜被免去湖北卫健委主任职务,这意味着什么
7月24日上午,湖北省召开了一个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批政府官员的任免决定,其中包括湖北卫健委主任王贺胜的免职决定和新任湖北省卫健委主任涂远超的任职决定,也就是说,在王贺胜被免去湖北省卫健委主任的职务后,由原来的副主任涂远超升任了主任一职。
王贺胜在调任湖北前是国家卫健委的副主任,是副部级干部,而湖北卫健委主任只是一个厅级单位,所以王贺胜调任湖北是明显的高职低配,充当着?救火队员?的职责。王贺胜在调任湖北之前从学院团委书记到国家卫健委副主任,可以说是一直在从事与医疗相关的工作,有着丰富的处置相关事件的经验,这也是选择他前往湖北进行疫情防控的重要原因。
为了方便展开工作,王贺胜在调任湖北后又担任了省委常委,而在这期间,涂远超一直在担任湖北卫健委副主任的职务。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作为副主任的涂远超先后多次深入一线进行调研、指挥,多次参加新闻发布会,向全国各地公众发布疫情防控的最新进展情况,还曾参与起草了湖北关于疾病防控和卫生体系建设的相关意见。
涂远超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就读于同济医科大学,后来又在武汉大学内科专业学习,拿到了武汉大学的医学博士学位。在2019年9月担任湖北卫健委主任之前,他还曾先后担任十堰市太和医院、湖北省新华医院、湖北省中医院等多个医院的副院长、院长、书记等职务,有着十分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长期从事内科方面的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同时还在我国医院协会、世界中医文化专委会、中西医结合学会等多个学术结构兼任职务。通过他过往的工作经验,我们可以相信他未来在湖北卫健委主任的职位上也将有不凡的表现。
今天关于“被免去职务意味着什么”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